• 482

有關衣服捐款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scaxe wrote:


若你不曾穿上他的鞋,走過他曾走過的路,那麼就請不要任意批評穿這鞋走過這路的人。


這是我一直以來覺得網路上最好笑的邏輯之一,
那我們也不能批評貪汙犯,
因為
"若你不曾當上他的官,汙過他曾汙過的錢,那麼就請不要任意批評當這官走汙這錢的人。"

能接受公評,並該接受公評的事,就讓他接受公評




深感同意!!

這個邏輯真是好笑+低能到不行
依這個邏輯而言.法官應該不能判任何犯人刑.除非他殺過人?搶劫過?還是強姦?

ginthdiana wrote:
討論了那麼多,你倒底看不看的懂?公益跟生意不能混為一談,義賣是公益,你買我捐是生意,但以公益掩護生意?倒底誰假清高?...(恕刪)



這年頭

搞不清楚狀況的人很多滴

要不然怎麼會有這麼多被詐騙集團騙得團團轉的新聞?

習慣就好啦...
發文不附圖 此風不可長 沒圖沒真相 快貼圖上來
好一個為自己脫罪的理由
"我不做誰做"

最後會像老一輩的人所説的
你借了多少..就一定會連本代帶利全部還回來!!





ㄟ(一"一ㄟ)..星仔....明天ㄟ庫啦~今天挖便便ㄚ....(╯>﹏< )╯╧═══╧ 翻桌啦...我不是好人...我是白目二技生
站在做生意的角度

今天黑心潮t 賣580只賺100

那麼批給其他小賣店家 小賣店家怎樣賣?

根本不合邏輯

現在吃下去的要他吐出來哈哈哈阿

假如週刊沒報我看要吐出來很難
scaxe wrote:
這是我一直以來覺得網路上最好笑的邏輯之一,
那我們也不能批評貪汙犯,
因為
"若你不曾當上他的官,汙過他曾汙過的錢,那麼就請不要任意批評當這官走汙這錢的人。"

能接受公評,並該接受公評的事,就讓他接受公評(恕刪)

說的好.
利用社會大眾的信任去達到目的者,
就必須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
黑人這次的"表演",
顯然不能符合01多數人的期待,
事實果真如其所述,
坦坦蕩蕩公布帳目,
清清楚楚交代金錢流向,
社會大眾自然會還一個公道,
又何必當眾給大家看,
公益活動,還要部分"保留盈餘",
總是讓人感到不盡不實,
腦筋轉得太厲害,
手段耍得太過頭,
總會有破綻出現,
慎之!!
引以為戒.....
~~婚逃賣卵蛋 兵能波賣卵蛋~~
frankie8126 wrote:
http://tw....(恕刪)

剛剛再看一次壹周刊的全文報導,(我已經逐字看完兩次了)
我說明一下,
跟點入網路媒體說壹周刊的報導是有所出入的,


壹周刊報導中有關鍵一段話:
黑人義賣的愛心價580元,
今天只捐100元,
剩下來的480元全入了黑人的潮牌公司"熱血",當作"成本支出",


壹周刊的說法並沒有錯,
因為本來的賣方就標榜扣除成本支出,其他全數捐贈出來~



問題是對於"成本支出"有無疑慮,如人事是否有節流?管理效率的好壞?其他等等~
akitoli wrote:
光看到藝人哭就知道本...(恕刪)


我不同意你的說法

不然兒子被車撞死的婦人哭一定是心虛.

被搶錢的女孩子一定是心虛才會哭

被人打不甘而流淚,那一定也是心虛囉 = =?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燕麥餅 wrote:
今天看到這則新聞.真...(恕刪)


換你去賣.
月工月工女子 wrote:
為什麼TOP GIR...(恕刪)


這答案太簡單了阿~
因為他們討厭黑人阿
就是討厭~所以不管黑人做了甚麼都可以炮阿
誰叫他們是無敵的鄉民阿~
  • 48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8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