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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榔西施被過肩摔

David-Kuo wrote:
已經有人爆料

就是該員警覬覦另外一攤西施美色

因為這個受害西施與該西施是競爭對手

警察是來展威風給要追求的西施看的

這個單身37才員警經常在隔壁西施灘一待就是一整天

這些都被爆料出來了...(恕刪)


這我覺得有待查證 要拿出點證據來 不然也只是像水果日報一樣 亂報料
真覺緣體 wrote:
老實說

不管他的意圖如何
不管他是否要收規費
只要他穿制服
他就是公權力
不然你或檳榔攤都可以檢舉他...(恕刪)


你確定只要制服穿上所執行的都是公權力嗎
過山雲 wrote:
營業場所不是民宅沒有...(恕刪)

那叫私人務業

沒經允許、員警就是無權侵入、和況人家要關門你還把人家推出去

還在裡面不准人家去廁所、限制他的行動

警察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你維護再多也沒用!
真覺緣體 wrote:
所以如果你是那位警察...(恕刪)



警察已經重複警告過女方
並告知女方停止不當的行為
包括辱罵公署
妨礙公務
女方並未停手
並想拉下鐵門
這是現行犯


請問穿比基尼犯法嗎?????
David-Kuo wrote:
這更無腦依照那段影片...(恕刪)


喔耶
所有檳榔西施有救了

比照辦理吧

真是有見識的一番說法~!
Jim8051 wrote:
是營業的空間才不叫民宅吧!?

客人買個櫝榔並不需要進去檳榔攤內,所以檳榔攤內還是算私宅的,

最好的例子就是當舖.

+1

估計這裡很多國中生出沒、文筆跟邏輯都一整個天真、好妙!
David-Kuo wrote:
這更無腦依照那段影片...(恕刪)


喔耶

所有的檳榔西施都有救了

以後比照辦理吧

果然有見識的人講起話都不一樣!
那西施拒捕.漫罵不配合被摔是剛好而已。
營業場所是屬於公共區域,

警方臨檢方式查辦不用索票。

但警察都是兩人一組

為何只有一人出來臨檢

事情不單純
真覺緣體 wrote:
老實說對不管他的意圖...(恕刪)


檢舉你真是不食人間煙火



無所事事吃飽睡 wrote:
老那都是你自己的邏輯啊

在自嗨什麼鬼?


那照你的邏輯一個警察在非法執勤的時候因為女孩子捍衛自己的權利可以大外割

那麼一個老師因為在執行自己的教育權所以給小孩九個巴掌也是可以的

再來以後如果上街頭抗議警察乾脆每個發一挺機槍只要有衝撞到警察直接掃射最快

大腦是用來幹麻的不是只是吃跟睡

警察是人而且是有帶槍的人

不知道你幫警察護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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