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著!索尼‧愛立信 wrote:
我的立場是尊重原創
例如Microsoft是美國公司,我就較不傾向說「微軟」
它旗下的產品,我也不會說「視窗」,而逕稱Windows
那麼請問"索尼‧愛立信"是...?
專有名詞要不要翻譯,是個人的習慣問題,顯然與尊重原創沒有關係,也不在我所稱"英文文"的定義內,這樣說會模糊焦點。
況且如果硬要翻譯,尊重原公司的翻譯名稱也是尊重原創。
請上台灣Microsoft網站,看看他們怎麼稱呼自己公司。
好做作的一個例子喲~~
香港,東京,都可以說是非英文官方語言的國際大都市了吧~?你去住一小段時間觀察看看,他們語言裡是不是很自然的夾雜一些英文,這些被替換的英文單字的特點是簡明和更清楚的錶達。。。而不是象你的這個爛例子
把很一般的用詞改用英文替換,難道就不做作?
法國人不喜歡說英語是眾所週知的,巴黎並不因為不使用"英法夾雜文"而不是"國際大都市"。
更何況會不會說英語與英、法夾雜又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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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使用英文文會讓英文進步?我認為頂多讓你記得某單字的某意思,對如何使用該單字(文法),反而是幫倒忙。
例如:
中文:因為颱風,所以我們不能去釣魚。
↓
英文文:Because颱風,so我們不能去釣魚。
↓
英文變成:Because typhoon, so we can not go fishing.
依個人觀察
"英文文"中常被替換的中文,大部分是普通名詞、動詞或連接詞,這些對一個習慣中、英文的人來說,全部使用中文或英文表達並不會有什麼困難,要不要在中文句裏夾雜英文全是發言者個人的習慣或有其他意圖。
而我所要說的是,以這樣的習慣在網路上發言或對不太熟的朋友溝通,與使用注音文的習慣一樣是不恰當的,因為不熟悉你的人不知道你有這樣的習慣,自然會認為你有言外之意。
反過來說,如果各位不覺得"英文文"不恰當的話,限制注音文的理由便顯得站不住腳。
所以,除非真的找不到想表達的中文字,應該儘可能避免中英文夾雜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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