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時間切分一下你妹對警察(宣稱受到侮辱之類的行為 起訴內容公然污辱、妨害公務)應該是在尚未確定警察身分之前你妹妹在當時(未確定警察身分前)也覺得生命財產受到威脅這一點 應該是可以運用的找個好律師 仔細的商討一下有些機構有提供類似的服務 法扶會之類的應該還是有辦法可以解決~~祝福你們~~我天真的認為~~也希望有更多的大大不吝分享感恩~~
移送法辧?就為了那三個字的髒話是嗎?起訴書真的是這樣寫的?警方應該不會這樣玩吧。以我知道的,有些酒駕被臨檢的都能被民代給救出警局,僅僅一句三字經應該不會有這麼嚴重的後果。至於警局內警方的態度,除非有錄音不然僅有一方的說詞是很難證明什麼。
weimingyu wrote:這個案件 也許會變成...(恕刪) 是我進警察局的,還有我妹的同事(是補習班老師),我們抵達警察局態度都很好,反而是警察很兇一直對我們咆哮,我妹從頭到尾都是靠著手銬、坐在犯人坐的椅子上很安靜的哭。你提的那三點警方的懷疑我可以理解,但是有必要堅決昭告全天下要移送我妹法辦?不理會我們的道歉嗎?而且是警方先開始挑釁我妹,我妹完全處於莫名其妙就被銬到警察局的狀況,我們不是沒說道歉喔!他們看我好欺負,沒通知家長、沒通知律師、沒通知民代,一直騙我要立刻簽字,不然我妹就會在警察局待24小時以上,你會忍心嗎?我就是因為態度太好,才會害我妹被移送法辦!
還是不清楚如果真的委屈了,那就見報直接公諸於社會,還有當天在巷口那些人,請里長一起去拜訪,出來當證人說明當時確實如你所說,那2名便衣確實惡行惡狀,你妹當時無法確認那是警察如果有監視畫面更好,補習班應該有吧見報讓當事者對質,我認為這對誰都公平>>>>>>>>>>>>>>>>>>>>>>>>>>>>>>>>>>>......看到板主標題求助2字,實在不知道要說啥安慰你你都自己找過立委報紙,那你還在這裡求助,受委屈要平反,可以 但是要公開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