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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則新聞:拍畢業照不付錢?學生:沒有合約因此拒付!

這件事在ptt的hate版有討論過
廠商的確是受害者~也有提告~法官也有審理~
畢聯會的成員的確有所疏失~
而學校也不算善盡到督導之責~
這次會爆出來~據說是廠商在提告審理後~至今仍未收到全部的錢~
這是亞洲近年來第二次醜聞了......0rz

她們的學生....我也不太敢用......=.="
towtu wrote:
以前我們也曾經隨性輕狂過
不過總覺得現在的大學生好像...太過頭了


隨性輕狂過頭的大學生,就是這樣.......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2&ShowDate=20080629&IssueID=20080629&art_id=30700664&NewsType=1&SubSec=6
反正都收不到錢了~我要是廠商就乾脆把那位學生的照片變更成大張的遺照寄送給他家附近的鄰居~
反正也沒有合約說不能把照片做成遺照
我家小朋友
在學校拍照
學校有特別的聲明
喜歡再付費
不喜歡沒關係可以不買
不知道這各學校再拍照的時候
有沒有說明一些詳細的細節?
會不會以後他們沒畢業照啊...
因為廠商都怕事情又發生。
etrong wrote:這通通要怪那三隻小豬
才會讓大學碩士生素質低落...(恕刪)


您可以再怪他 ...再過N年您也會一樣的吧 , 反正都是某人的錯 ! ...哈哈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個人覺得學校學生素質如何很難去評斷
好學校有爛學生,爛學校也有好學生
端看學校以什麼態度去教育學生
看為這則新聞後
對學校人員嗆明學校沒責任要告就去告學生滴這種心態
我相信這間學校是培養不出好學生滴

我們學校也是有阿

中X科技大學 

最後就是 不繳錢的扣押畢業證書 使用者付費的觀念呀

因為我是畢聯會的 所以我知道
標準的"聰明反被聰明誤"....

以為耍一點小聰明讓自己得到一點點利益的人看起來是越來越多了...

都不知道最後虧最大的是自己及其他不相干的人


......................

以下是與畢聯會幹部開會時的錄音檔譯文
-------------------------------------------
廠商代表:所以等於說,假設我們跟你們收還是收這一千塊,可是你們那一張照片要額外付?
原會長(蕭):對,是這樣子
廠商代表:那另外又有個人照的部份
原會長(蕭):那就是我們本來有跟同學說有買畢冊的人就是他們屬於那一部份,有繳會費的人我們還有給他們照片,也是從會費另外出,所以我們合約還有一個是要關於拍照的部份,要再另外再弄一份合約出來
.......................
原會長(蕭):在會費裡面拍照的部份是300.
原會長(蕭):現在就是我們基本上同學繳會費會比買畢冊多,然後我們就是按照畢冊的規格去幫同學拍.可是我們是用有繳的會費…….我們請他拍然後拍照完全都是畢冊的部分.照片就是用會費這邊出,這跟我們事先擬定的是一樣的
同學:嗯哼!
原會長(蕭):這跟我們之前還是一樣的,就我們現在是說拍照的部份歸畢冊單純拍,然後照片底片這些動作都是由會費去支出
......................
原會長(蕭):所以洗跟光碟我們都是跟同學說是用那100塊會費
......................

原會長(蕭):團拍拍完後,我是跟同學說有繳會費的人我們幫他洗一張 那個地方OK嗎?
廠商代表:對
廠商代表:可是那個部份是你們要另外付費的
原會長(蕭):對對對,我們會另外付費,所以我要麻煩你們再拍照的部份再擬一個合約
原會長(蕭):那攝影的部份一份是給我們幹部這邊,怎麼跟你們…….
廠商代表:好,你們擬一下好不好
原會長(蕭):就只有這個,就是跟你們講一下我們要做這個部份
廠商代表:好,沒有問題
原會長(蕭):我們最主要要給同學看到這個
會長(謝):要擬合約?
同學:對啊!趕快….
會長(謝):為什麼要做這份工作?
廠商代表:趕快記下來
會長(謝):我怎麼知道要擬什麼?
廠商代表:她突然醒了
廠商代表:這錄回去應該不會有人會聽吧?
原會長(蕭):我們全部都是有存檔,那一天什麼時候有發生問題就調出來聽這樣
原會長(蕭):就像上次經費說明會跟招標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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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錄音檔的譯文,錄音是該畢聯會自行錄製的
不是廠商錄的
只不過後來原會長看不過去而將錄音檔給了廠商之後
其他幹部卻反咬說是原會長可能與廠商有不當利益存在

該校也不是全部都是壞份子
至少原會長就是個有肩膀有擔當明是非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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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這些資料公佈出來是希望有熟悉法律的朋友可以幫忙
因為學校從一開始就擺明了這畢聯會出問題其實跟學校一點關係也沒有
而且告訴我反正上法院也得拖個兩三年
剩下四萬多看要不要?

事情不是今年應屆畢業生的畢業照,而是去年的,
已經拖了一年多了
沒有人願意出來善意處理
還在法院對我們口出惡言
真的事情沒有對錯之分了嗎?

校方在民事法庭的答辯書上稱"受有利益屬於事實行為,被告會長XXX個人充其量僅為受有個人部份之利益而已
即事實上所謂受有利益者為全體應屆畢業學生1156人"

請問一下這樣校方的意思是不是要我告全體應屆畢業學生11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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