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elene95831 wrote:--
這已是第幾次白虎哥的(恕刪)



celene95831 wrote:--
這已是第幾次白虎哥的(恕刪)
celene95831 wrote:--
五廢其中一廢,靠董不(恕刪)
衣冠勤瘦陶仁燕 wrote:
不好意思再多嘴說兩句
還是跟前面一樣的問題
你忽略太多成本沒有估算
只估營建成本
就你提供的案例2分析
先忽略當時與現在土地增值的現實
你認為建商只有營造成本
其他都是毛利,所以毛利高達39%
是大錯特錯
首先
房子要不要設計監造
要不要建商本身的營運成本
要不要負擔稅率與規費
要不要房子銷售期的廣告
與銷售人員的費用
要不要提撥保固費用
要不要銷售期起至管委會成立時
中間的管理費
會不會有負擔利息的問題
甚至營建費用那11萬含不含景觀
含不含內外裝修這些問題
別忘了這些都是要花錢都是成本
最重要開發整體的計畫
從獵地,談妥,設計,建造,完售等
完整時間長度,假設什麼都快也要三年
毛利總不能只算最後一年,前面的都不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