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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順便補充鞭刑大意)

bryansss wrote:
呃有理那 一定是...(恕刪)


老實說
我一直是安居於世的小市民
不想挑戰法律跟認知道德

我來舉的例
假設
你喝醉酒,開車撞死一個人,因為喝醉酒,你知道撞到東西,又倒車將被害人,來回碾了兩次,查看是否撞到東西
結果喝得太茫了啦,你就開車走了。
很不巧最近媒體沒甚麼新聞,把你當成頭條報導,並附上路口監視器攝影情況播上新聞,致使引發眾怒。

與論上大家同情被害者,因為透過媒體才知道,被你撞死的人,是家中唯一支柱,又是甲級貧富

更慘的起訴你的檢察官,剛好是個超有正義感的人,於是起訴書寫著,蓄意殺人致死,建議處以極刑。?
請問單兵該如何處置呢?






fixx6104 wrote:
這就是重點..因為沒...(恕刪)

還有另一個重點
準法務部長
她個人反對死刑
前面有些大大說到重點
如果法務部長不簽執行令
就是大家要再一直拿稅金養那些死刑犯
搞不好會養他們直到自然死亡
我付稅 路弄不好已經很eo4了
還要用我的稅金養那些人.....
CCgary wrote:
你喝醉酒,開車撞死一個人,因為喝醉酒,你知道撞到東西,又倒車將被害人,來回碾了兩次,查看是否撞到東西
結果喝得太茫了啦,你就開車走了。


基本上不尊重其他生命的行為
死刑也只是剛剛好而己
現在就是法律判的太輕
如果酒駕撞死人直接死刑
誰敢酒駕?

還有一個例子
砂石車撞到人之後,有很大的機率是倒車直接碾死傷者
因為法律條文裡面提到
撞傷要負責傷者後半輩子的生計
撞死只要賠錢了事
如果把砂石車撞死人改成死刑
誰敢這樣子做倒車碾人的動作?
CCgary wrote:
老實說我一直是安居於...(恕刪)


大大您舉的例子有啊, 前陣子不是一個住萬華的, 在台北清晨開車開上了等公車的地方
撞死了一個送小朋友到學校上課的媽媽, 然後呢下車看了看, 再上車開走, 將車扔在蘆洲....

那個媽媽身後留下了兩個唸小學的小朋友跟一個傷心欲絕的先生

判多久? 兩年

台灣的法律不是你想像中那麼嚴啦, 我一看到這判決, 就覺得以後我開車膽子大多了
反正撞死人也不過就關兩年對吧
CCgary wrote:
老實說我一直是安居於...(恕刪)


怎麼處置?? 就賞一顆子彈買單啊!! 誰叫你喝醉酒還逞強開車.. 不是嗎??

真是爛到爆的舉例...囧...


最好叫廢死刑聯盟去認養現在還未槍決的29各死刑犯... 所有因坐牢產生的
費用..廢死聯盟全包了..不要浪費我繳的稅金.. 如果其中有死犯因減刑或特
赦或其他合法或不合法的程序出獄了..之後又作奸犯科殺害人命.. 這些廢死
聯盟的認養者就抽籤抽一各出來賠命... 如果他們能同意這樣做..那我勉強考
慮考慮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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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ary wrote:
老實說我一直是安居於...(恕刪)



關於這點
有人提出配套措施
那就是
殺他全家
全家陪他一起死
銖九族

CCgary wrote:
老實說我一直是安居於...(恕刪)


光您文中提到"你喝醉酒,開車撞死一個人"這個就會被轟掉了啦~~~哈
而且不是殺人就一定判死刑~所以我覺得這兩個不衝突
受白冤的有 但是罪大惡極的也一定有 偏偏罪大惡極的佔了大部分

cuh wrote:
如果一個判無期徒刑 就真關到他死 與社會完全絕隔.(恕刪)


還是會有人反對 因為還要花納稅錢養犯人 如果養的是陳進興那種惡棍勒~
總而言之 要有足以說服人的配套....

CCgary wrote:
你喝醉酒,開車撞死一個人,因為喝醉酒,你知道撞到東西,又倒車將被害人,來回碾了兩次,查看是否撞到東西
結果喝得太茫了啦,你就開車走了。...(恕刪)

酒醉駕車本身就不對了還有什麼好說的
反方向請教你
如果被撞死的是你認識的人
你怎麼想
bryansss wrote:
被你發現了(恕刪)


很多人都看的出來吧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意見 大家互重囉

死不死刑 我覺得比較簡單就能分出勝負

不像那隻狗狗...

我也很愛狗 如果燒狗的人在我面前 我一定毫不猶豫從他腦門灌下去

但.....他真的只是小孩子 罰個五十萬 換來的 說不定是爸爸搶錢 媽媽賣春 湊錢

嚴重一點 全家一起歸西 找狗狗道歉

這有用嗎? 如果今天某人很有錢 他就是喜歡虐狗 反正老子有錢 你們盡量罰 五百萬我也不怕?

那怎麼辦?罰錢有意義嗎?

多數人在死刑這個問題中 都會說 如果你是家屬 你還能BLABLA的原諒他 支持廢死刑嗎?

假設您是燒狗的父母 您會.....?趕他出門? 我也不相信!

多數人不爽的是他父母事後沒有道歉 相應不理的態度

三不五時又有民代來關心 是有個屁用喔 以後不會有人虐狗? 吃屎吧 最多找個隱密的地方躲起來玩而已

嘴炮了一堆....

如果是我 罰個三五萬吧 其他的讓小朋友來當寵物志工 或許會比較有用
bryansss wrote:
這我就不贊同了如果不...(恕刪)


我支持以虐殺方式來處決犯人
但虐並不是來補償被害人親屬
而是使後人不敢犯此法律

刑責的主要目的是讓人恐懼犯法
小光圈的瞇瞇眼 更能看清這世間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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