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stw wrote:
父親逝世戶頭留有一筆...(恕刪)
我覺得樓主陷入前後順序的問題
分開來看就簡單些
樓主先父遺產40
兩姊妹對分,各20
各出喪葬一半,到這邊沒問題吧
不管5還是20,姐妹一人一半.
後事處理結案
至此之後,令妹取得的任何輔助,與您何干?
講的誇張一點,假設令妹有朋友讚助一千萬,老公幫忙兩千萬,難道樓主要去爭1500萬?
那如果市你有,你要分你妹嗎?
當然提告是權力 只是不會贏吧我猜
usdzar wrote:
我覺得問題的癥結點不...(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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