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都寫刷卡人也算詐欺共犯
如https://www.mdnkids.com/law/detail.asp?sn=961
==刷卡換現金 涉詐欺(99年9月14日)==
●時事議題:刑法
文/廖頌熙(作者現職為律師)
雅琦最近失業,加上以前累積的信用卡卡債,壓力愈來愈大,每天到處借錢。
這天,雅琦找朋友佩如幫忙:「拜託啦!借點錢給我,下個月一定還你。」佩如拒絕:「不行!我最近也是入不敷出,真的沒有錢可以借你。」
雅琦又說:「那你能不能幫我想想辦法,看誰有錢可以先借我,幫忙一下!」
佩如靈機一動說:「不然這樣好了,我聽說有一家店可以用信用卡換現金,你要不要試試?」
雅琦:「什麼店?是銀行嗎?我已經失業了,銀行不可能借錢給我。」
佩如解釋:「不是啦!只是一家普通的商店,但可以刷卡換現金,不過要付店家手續費,例如刷一萬元,店家會給你九千元現金,店家再跟銀行申請一萬元。」
雅琦納悶的問:「那以後我豈不是要還銀行一萬元?問題是,我很窮,怎麼會有錢還銀行?」
佩如說:「現在已經火燒眉毛,只能顧眼前啦!更何況,你可以先繳最低金額償還。如果真的沒辦法,乾脆不要繳,反正,你的信用卡快刷爆了,不如放手一搏。」
請問:刷卡換現金,是犯罪行為嗎?
廖頌熙
信用卡的用途,原本是為了方便消費者購物,因此申辦時,信用卡銀行通常會與消費者約定供購物使用。如果消費者要用信用卡提領現金,應該事先向銀行確認,或是直接申請現金卡。
近來,坊間出現一種商店,讓消費者直接刷卡換現金。雖然方便,但消費者可能在不知不覺中觸犯了法律。因為現在詐騙手法層出不窮,有些詐騙集團勾結商店,利用人頭辦信用卡,進行沒有實際消費卻刷卡兌換現金的行為,由商店向銀行請款;等到要繳卡費時再倒帳,造成銀行損失。久而久之,銀行察覺這類詐欺方式,因而向檢警提出告訴。
就一般消費者而言,到這類商店去刷卡換現金,也許並無惡意,將來也打算依約還錢。如果到期能清償卡債,銀行可能未察覺而不加追究。但事實上,以這種方式進行詐騙的事件實在太多,到最後經銀行提出告訴,檢警自然全部偵辦。
本案中,如果雅琦以假消費的方式,與商店勾結,換取現金,使銀行誤認有消費而墊付款項,屆時雅琦的行為會觸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從心想起
◎陳慧珊(臺北市松山高中輔導老師)
你聽過卡債族嗎?對信用卡的使用,你覺得應抱持什麼態度?
信用卡是一個延遲繳款的方式,能讓人「先享受,後付款」,但不代表消費者能不付款。銀行會斟酌個人信用及還款能力,核定額度上限。如果你讓自己信用破產,並鋌而走險去做違法的事,未來免不了牢獄之災呵!
東士弓 wrote:
剛剛估狗
好像都寫刷卡人也算詐欺共犯
如https://www.mdnkids.com/law/detail.asp?sn=961
==刷卡換現金 涉詐欺(99年9月14日)==
●時事議題:刑法
文/廖頌熙(作者現職為律師)
雅琦最近失業,加上以前累積的信用卡卡債,壓力愈來愈大,每天到處借錢。
這天,雅琦找朋友佩如幫忙:「拜託啦!借點錢給我,下個月一定還你。」佩如拒絕:「不行!我最近也是入不敷出,真的沒有錢可以借你。」
雅琦又說:「那你能不能幫我想想辦法,看誰有錢可以先借我,幫忙一下!」
佩如靈機一動說:「不然這樣好了,我聽說有一家店可以用信用卡換現金,你要不要試試?」
雅琦:「什麼店?是銀行嗎?我已經失業了,銀行不可能借錢給我。」
佩如解釋:「不是啦!只是一家普通的商店,但可以刷卡換現金,不過要付店家手續費,例如刷一萬元,店家會給你九千元現金,店家再跟銀行申請一萬元。」
雅琦納悶的問:「那以後我豈不是要還銀行一萬元?問題是,我很窮,怎麼會有錢還銀行?」
佩如說:「現在已經火燒眉毛,只能顧眼前啦!更何況,你可以先繳最低金額償還。如果真的沒辦法,乾脆不要繳,反正,你的信用卡快刷爆了,不如放手一搏。」
請問:刷卡換現金,是犯罪行為嗎?
廖頌熙
信用卡的用途,原本是為了方便消費者購物,因此申辦時,信用卡銀行通常會與消費者約定供購物使用。如果消費者要用信用卡提領現金,應該事先向銀行確認,或是直接申請現金卡。
近來,坊間出現一種商店,讓消費者直接刷卡換現金。雖然方便,但消費者可能在不知不覺中觸犯了法律。因為現在詐騙手法層出不窮,有些詐騙集團勾結商店,利用人頭辦信用卡,進行沒有實際消費卻刷卡兌換現金的行為,由商店向銀行請款;等到要繳卡費時再倒帳,造成銀行損失。久而久之,銀行察覺這類詐欺方式,因而向檢警提出告訴。
就一般消費者而言,到這類商店去刷卡換現金,也許並無惡意,將來也打算依約還錢。如果到期能清償卡債,銀行可能未察覺而不加追究。但事實上,以這種方式進行詐騙的事件實在太多,到最後經銀行提出告訴,檢警自然全部偵辦。
本案中,如果雅琦以假消費的方式,與商店勾結,換取現金,使銀行誤認有消費而墊付款項,屆時雅琦的行為會觸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從心想起
◎陳慧珊(臺北市松山高中輔導老師)
你聽過卡債族嗎?對信用卡的使用,你覺得應抱持什麼態度?
信用卡是一個延遲繳款的方式,能讓人「先享受,後付款」,但不代表消費者能不付款。銀行會斟酌個人信用及還款能力,核定額度上限。如果你讓自己信用破產,並鋌而走險去做違法的事,未來免不了牢獄之災呵!
真的莫名其妙 關商店什麼事啊 ?? 信用卡從頭到尾是銀行自己審核通過的 到底要怎麼勾結阿
鋼筆文青 wrote:
樓主一直卡在如果有按時繳錢沒有人受害哪來的違法?
重點是法律的規範不是只限制在有人受害才構成違法
有時候建立制度是為了防範某些結果,縱使行為時並未構成法律想防犯的結果但也踩了制度的紅線
所以違法
要比喻我也可以打個比喻,性交易銀貨兩訖沒人受害但有沒有違法?
這種問題在公司法證交法等金融法裡面最常遇到
事情不是只有看到表面的那麼單純
所以這個邏輯不就是 "刷卡買來的東西不能賣掉" ??
一旦賣掉就犯法 ??
有人刷卡買了一個名牌包 好像不太喜歡 能不能拿去二手店賣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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