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在01又被一個女網友再度借機抹黑攻擊,
我已經要訴諸法律了,也看到這個討論串,來發表自己的意見一下
樓主之所以會很不高興,是因為在店內與工讀生的言詞衝突及感受上的問題,
加上路人(別桌的客人)莫名其妙的亂辱罵人,所以非常不爽
但是,有證據嗎?
照片並不能當作事證,除非有第三人證
關於店家,公布店家的地址及照片,以片面的方式詮釋,不管如何,都很有可能觸犯法律
法律素養一定要有,這是對自己基本的保護,
如果輕率的恣意發洩,或許事情沒有那麼嚴重,或許對方真的很誇張,
但是最後對簿公堂,你拿什麼舉證?
網路的攻擊,都屬於加重毀謗,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不要以為網路是匿名的,就可以不怕,不管說的事真是假,
你有幾分 "證據" 才能說幾分話,千萬不要以自己的觀點就單方面放話,
這樣很容易被反控
今天我被以前女友的同學,在網路上亂發文,那文已經貼出了三四個月,
最後還是被我知道,她犯了加重毀謗以及妨害名譽,我不想告那位同學,
但是她是二次犯,依目前一罪一罰的罰則,她要被處罰兩次
網路不是一個言論絕對自由的地方,很多時候是人不想那麼麻煩,
去控告也要花時間,又不是政治人物做秀,但是有些東西,鬧上法院就沒有善了的空間
樓主,若你真的有可以拿到法庭上的證據,
我支持你在01論壇先討論,並指責店家,因為你於理與法都站得住腳,
但是,沒有這些東西以前,都是你單方面的說法,不論事情真假,
你找了一堆網友幫你一鼻孔出氣,到時候你被人家告,這些網友會幫你分攤嘛?
各位要有點法律常識,這是有管理的社會,不是人多聲音大就贏的社會
如果不嫌棄把我當朋友,請到msn聚首 arda.arda@msa.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