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房教父 wrote:國外朋友親戚回來 我...大家都是一樣的反應:這個先不管是否違規已經就是非法取證 侵犯人權了 要警察幹嘛?...(恕刪) 非法取證???侵犯人權???被舉發交通違規的都是公開場所的"現行犯", 沒有非法取證的問題.交通違規只是行政罰, 並不是刑法, 沒有侵犯人權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