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救各位大神,我在5/12第一次購買演唱會門票就不小心買到該網站的詐騙票劵花了22948元...
我寫信請求退款,可想而之該網站當然不會理我....
所以我就按照1樓大大的做法
1.網路上申請消費爭議-消保會(5/12申請,5/16上網查詢案件進度,但是看到我的案件寫不受理???消保會沒有任何人知會我說案件不受理,不曉得我的申訴內容是否填寫有誤?我打算再次申訴)
2.警察局報案-但他說這是消費爭議,要去找消保會,除非提告詐騙,以刑法逼民法,但搞不好有可能會被對方反誣告?若執意報警,我的報案項目要寫甚麼比較容易成功?
3.銀行-已打去掛失卡片,以及提出消費爭議款項暫停支付,但銀行端說若是對方請款,銀行還是要給?這是甚麼東西?還是我一定要填寫申請單?那填寫的內容要寫甚麼?
這兩萬多塊已經是我快一個月的薪水了,我真的非常氣憤以及難過,拜託各位給小妹指引一條活路,教教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