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倫先生 wrote:一早再檢舉昨晚下班...(恕刪) 去年開始在國道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最高罰款從原1500元增為6000元,駕駛人開車下交流道未排隊,開罰3000到6000元!能罰到6000元,真的很痛!就算是開雙B拿到罰單,也是會三字經罵的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