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3p wrote:
後來我直接表明,這餐飯我是不會付錢的
se3p wrote:
我的感覺是講一個要求店家再動一下,那不就是吃定我消費者只能任他們擺布,最後我要求店家給我一個正式的致歉函,當下店長同意會給我致歉函
se3p wrote:
我與朋友兩人家裡的產業皆有長期配合的律師,我想我們是應該有能力可以更進一步把事情擴大的
我只看到一個得寸進尺的人
一開始說不付錢
後來又說要信函
最後現在已經在把事情擴大
我的建議是請公佈這家餐廳當然也要公佈這位樓主貴客的資料
大家一起來接受媒體的關注
餐廳我會考慮敢不敢去吃至於有些人嘛…還是少接觸為妙尤其是少了同情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