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LU林 wrote:
1.我跟警察說我們...(恕刪)
想請問一下 那個帳號該不會是結尾 4771八?
如果是的話 那很明顯就是那間公司在釣魚了
因為等於他用那個帳號 掛在不同ip的使用者身上 然後說你有去下載跟上傳
因為他那個內容感覺就是一種模式套在不同ip
然後對方去申請那個ip的使用者~ 再來提告
我是覺得辦這種案子的檢察官要很理性 而不是一昧地要你們去和解
因為辦我這個案子的檢察官 壓根兒都沒有提到要不要跟對方和解賠錢了事
反而針對一般消費者家用網路ip為浮動機制跟有裝設ip分享器來說
而且 對方有實實在在地證明說 那個ip 當時再用電腦就是本人嗎?
然後是本人下載嗎? 對方也根本無法證明就真的是他告的那個人下載
天曉得 我家網路有沒有被盜用 或是別人透過分享器去做些有的沒的~
跟你說什麼剛開始都不承認 到最後都承認 我想應該只是想花錢了事的人
可是那個人就真的有下載嗎? 因為對方就是要你賠償
我想大家應該就跟我一樣 看到ip位址是對的就整個慌了
可是最主要的是還是要去找佐證資料來證明 出庭時給檢察官看
說不定就有機會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