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rvipr wrote:
小朋友招惹對方
是能招惹到啥程度
...(恕刪)
你真的有跟小孩子相處過嗎?小朋友之所以叫小朋友不是沒有原因的!
對方手上拿著剪刀,還故意去搔對方頸部或是腋下的癢,你覺得有什麼後果?
我曾洗完澡站著用棉花棒清耳朵的積水,結果7歲的外甥跑過來,抓著我的手肘搖啊搖的,
一臉好奇的問我"舅舅你在做什麼?"

不分青紅皂白,先要錢再追究事情來龍去脈,對我來說是不可思議的...
應該先了解來龍去脈,再決定如何"善後補救"吧!
你說的以暴制暴是不對的,但跟下意識的反射動作不能相提並論吧!
樓主的狀況,我覺得不管有心或無意,負責醫療甚至是後續整容的費用,我覺得是基本的。
再多,就要儘量釐清當時現場狀況以確定責任比例了。
virage164 wrote:
如果上法院的話...(恕刪)
這個案子沒那麼嚴重,樓主不必太憂心了。
律師費的部分,caesars大已經說明了;
傷害罪的部分,刑法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以對方的輕微受傷程度+孩子的年紀小,檢察官不起訴或法官判無罪的機會較大。
所以,對方若真要上法庭,應該是針對民事求償,
考量到事件的前因後果+未成年+傷勢輕微,
法官判賠的金額也不會太高,主要是醫藥費+精神慰撫金,
而且我強調,學校也有疏失,一定會被要求連帶賠償,您不需要一肩扛。
總的來講,只要您在這個過程中向對方表示誠意,自可大事化小,
上法院的機會很小很小的。
ps.小朋友的傷還沒好之前,談賠償未免過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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