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ill199 wrote:只是一隻手拿錢騎車不也危險嗎?還是說就是要我丟到我機車的油蓋下面那個黑黑箱子 自己再慢慢騎去旁邊把錢弄好才是正確之舉? 一隻手騎車很危險沒錯..我是想問加油員加好油,你錢付給加油員,蓋好油箱蓋後, 加油員會回去找錢...這個時候你在做啥..??這個時候是移車的最佳時機..車移開, 後面的機車就可以補上來了..你動做快一點還可以回來跟加油員拿找的錢..動做太慢加油員會拿去給你.. 這時間都比你停在那收零錢快的多..~~
我支持樓主.................應該這樣講樓主若非故意浪費時間,那確實是他的權利,而台灣有很多人很為替別人著想,所以給錢開發票時就會先往前挪動車子方便下一位先就定位.遇到這種替別人著想的,我們要心存感激.但遇到樓主這種的,應該也用不著去催趕甚至批評吧,那畢竟是他的權利.台灣是個還不錯的國家,大多數人都很為他人著想,為了讓他人方便而稍微喪失一點點自己的權利也是OK的,但就怕久而久之很多人會認為不給他人方便而保有自己的權利是種錯誤的行為.就像現在大眾交通工具的博愛座,在每個人都有座位時,很多人寧願站著也不好意思去坐博愛座.........博愛座不是不能讓正常人坐,而是該讓老弱婦孺在沒有座位可坐時優先禮讓博愛座讓他們坐.又或者有個年輕人坐博愛座,在老弱婦孺沒位置坐時就批評這位年輕人不讓座.卻不知道這位年輕人可能是剛懷孕的孕婦(剛懷孕要格外小心)或外觀無法看出有殘疾的年輕人.......------------------------------------------------我怎麼突然認真了? XDDD
still199 wrote:2011年我去加油時...(恕刪) 小小一件事情記的這麼嚴重,講什麼又聽不進去,何必再跟你多言呢!!你活著就是為了跟別人討論這件事情嗎!!?沒其他事情可以做了嗎!! 真的... 蠻無言的~_~
我的機車加油程序:先確定身上的零錢 → 進加油站熄火排隊 → 輪到我打開前方油箱蓋 →加完油給錢 → 趁打發票時蓋上油箱蓋 → 往前"嚕",將加油位讓給下一位做準備 →下車或伸手收發票&找錢 → 確認發票和找錢內容 → 發動走人。有幾個步驟是兩個人以上同時在進行:1.打發票=蓋油箱蓋+往前嚕=後方準備2.確認發票與零錢=加油員預備為後方加油我想請問,這樣的步驟有哪裡有錯嗎?還是我有喪失了自己的權利?我最不會爭取自己權利了請一定要告訴我,拜託拜託幫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