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tery0922 wrote:
我只看到這幾個...
謝謝你的幫忙
還有7/15當天電視新聞上有播放
四葉幸運草 wrote:
喔!那請問你承認01po文內容目的在?
跟在YouTube 上傳影片是你本人?
你現在想找律師告但本身不想花錢,所以願把賠償金當律師費,
1、律師告人是穩贏的嗎?
2、你現在不就利用律師去幫你做事,跟你當初利用01一樣?
3、你做了那麼多事,結果是一點都不想承擔,還一再利用別人?
同學爸是議員,目的是要叫警察去罰站?






新手一生 wrote:
律師是另外再得到一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