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n78 wrote:以上回覆幾點1. F...(恕刪) 抄錄電話 並不違反個資法喔您要知道 "來電顯示" 到底是甚麼意思他是一個公開顯示的資訊 是可供調閱的就像您在Mobile01 上的 ID 是公開顯示的 這個當然每個人都可以調閱除非您設定 來電不顯示 又被對方調出來 才是違反個資
1.很多公民營單位,申訴服務電話都會事先告知抽樣錄音才轉接服務人員,錄音存證並不為違反個資法!2.檢舉公家機關或公務員必須具名檢舉3.您本來要去申訴,結果發現受理您的人不積極的處理您的業務,居然上班時間還上臉書又被您抓包,連行政院的 公文打錯字這檔事您都知道,光這幾項就讓我非常景仰您了!4.有憑有據非常支持您去法院提告,如果您又發現有司法怠惰的公務員,再依此要領通通提告!
我已經提出檢舉並且收到相關公文證明上班時間上臉書是不當的行為riklin你說找不到相關懲處的 麻煩仔細看第四頁第七樓"5. 行政院該單位前一個月才懲處過另一名上班時間用FB的同仁F小姐的長官說的 所以該單位是有禁止此行為的"我有說了 是F小姐的長官有這樣說過!!而且我已經提出檢舉 並沒有說沒有提出!
tian78 wrote:你說找不到相關懲處的 麻煩仔細看第四頁第七樓"5. 行政院該單位前一個月才懲處過另一名上班時間用FB的同仁F小姐的長官說的 所以該單位是有禁止此行為的"我有說了 是F小姐的長官有這樣說過!!而且我已經提出檢舉 並沒有說沒有提出!...(恕刪) 行政院該單位前一個月才懲處過另一名上班時間用FB的同仁.........那應該找得到懲處文件吧你相信有這份文件存在嗎提出檢舉很好....記得要回來po後續處理不要石沉大海!!
boy2005 wrote:好心提醒您,在01要...(恕刪) boy2005您好1. 我沒有說錄音存證等等不違反個資法,但她會在語音前告知並有說若不同意請掛斷 但該機關並沒有此語音2. 檢舉公家機關或公務員必須具名檢舉但我當時並沒有檢舉,僅詢問是否可以有這個行為該機關有詢問我是否要留下資料 我有回答不需要如果要檢舉時我會再打來所以 她已經經過我拒絕還再抄錄 不是很奇怪?再者 她怎能用他私人手機回撥電話給我呢? 更奇怪不是?3.請仔細看1樓所PO4.I will我之前常常看01 早就習慣別人回文的內容...不過還是謝謝你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