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o0911 wrote:嘿~誰為肥佬說話?只...當你開始住在台灣的那一刻起,你就已經被台灣政府強姦了這次的強姦只不過因為媒體有告訴你們政府在強姦你們,你們才曉得,喔!原來自己被強姦了(恕刪) 你不住台灣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概是我孤陋寡聞,從來沒聽過被強姦了還很開心的人!還幫匪徒辯護!看來前面的大大說的匪徒或共犯很有道理!大家不要理他了!切勿中計!他應該是想讓這棟樓被回收!真的被回收,大家就接力開新的吧!
Image28 wrote:有些版友似乎火氣大了...(恕刪) 4年前我走toll road BNE北邊玩...開租車公司的車..他們的車也沒裝etag一樣可以走toll road.只是我走現金專用道...哪來的澳洲政府規定每台車必裝eTag? VIC MEL也是有eTag.但我也是租車,租車公司車也沒有貼eTag.我也是裸奔..他們採用車牌辨識系統,而且很多方案可以選..我選了 1 day pass,不管你一天闖幾個收費門框,就是只收12.5AUD..而且管你哪家信用卡或Debit card 通通收...不像當初的遠通.規定只有遠銀可以支付... 這不是很明顯的圖利嗎?我的問題點是.1.台灣為何要取消現金專用道?全面使用電子收費?不能兩者並存???外國遊客租車怎麼辦??2.為何當初高公局要恐嚇人民裝eTag??沒裝eTag不能上高速公路??這已明顯違憲而且我有行的自由3.重大工程攸關國民利益,孫先生已經說過不能給私人專營..不然中油台電幹嘛國營(或者公股需持股多少%?)??不然就學日本或紐西蘭.電力石油公司是多家在經營..創造國民利益,而不是創造財團利益的(遠東財團)..最後問一下...遠通電收(遠通集團)是有參與每條高速公路建設BOT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