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切烏龍 wrote:
於是找錢給我二姐 連句道歉的話都沒說...(恕刪)
不知樓主姐姐所謂"連句道歉"都沒有,真的有點不可思議呀?沒有九十度彎腰三次或日式土下座道歉,我還比較相信一點。
大家都去超商買過東西,像超商、速食店,這些地方的人員,幾乎三不五時,歡迎光臨、請、謝謝、對不起。都一直掛在口中。
還有樓主可能沒有作過比較經常需要寫事件報告的工作。 對於事件的述事條理、段落真的不佳。
本人對於小錢小東西,神經比較大條。尤其在超商櫃台的空檔,經常處於出神狀態,不是想東西,就是看著櫃檯的壹週刊封面。
直接拿了東西沒付錢就走,或是付了錢沒找錢就走,至少各10次以上。付了錢、店員說沒有應該有2~3次。(不算多,因為本人是超商常客,而且在超商還不多時就常去了,有近30年了)
過程就像你說的,店員會跑進去看錄影,然後出來。
本人在菜市場混了十幾年,生意好時,像打仗一樣。忘記找錢或收錢,比有櫃台的超商要容易發生,也沒有錄影,卻從沒遇過有要叫警察來也。
換作是我,我不會在乎道歉也(因為通常都有,只是2個字或是下跪的差別而已)。我會直接講明我要的東西,如100元禮卷。不然就拉倒(告上去或訴媒體)
只能怪店員 長的不夠帥。長的醜,給我下跪我都嫌噁心。
1. 前面我已經質疑樓主了,店方發現自已的錯誤後,要沒說道歉、對不起之類的話,幾乎是不可思議。 這與你說的店方找來外人來表示,已經道歉之說,互相矛盾。
2. 你所謂的地痞流氓,語帶恐嚇,你是依據什麼?如果有網友這樣形容樓主,你不生氣嗎?店內還有攝影機呢。超商錄影有幾隻都是超廣角的。 樓主有備而來,可能身上有錄音筆也錄音中吧? 那怕只是身上有刺龍刺鳳,店長可能當不下去了。
3. 網友都在問,已經道歉了,還要怎樣?你清楚這個問句的意思嗎?
整個交涉過程中,你真的是跟對方說,只要道歉而已? 你要的是什麼樣形式的道歉?
如果是下跪,你就說下跪,如果是登三大報頭版半版,你就清楚跟對方說。
4. 就如你所說的,這不是錢的問題,對店方尤其如此,店方真的沒口頭道歉?再次懷疑。
你說你遲到半小時,換店方來說 2杯咖啡,大杯拿鐵也要110元了。我也相信這絕對不是錢的問題,整個事件中,包括警察2名、店方3名,所謂"流氓"算3名好了、加上你跟你姐,每一小時以150元工資來說。每小時就是浪費社會資源1500元,到底是為了什麼?
(報案時間22:00,天啊,以薪資4萬元來說,夜間加班,超過晚上22:00時,每小時加班費是330元,警察虧大了。)
說實在,以警察立場而言,立這個案後續要作的光將筆錄打字等一般處理流程。
要是警察自掏腰包給你1000元能解決,換作我立馬掏出1000元給你。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