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種情形:媽媽帶著5歲小孩對著非博愛座的人說『可以讓個位子給我嗎?』,因為座位非博愛座,被要求的人有權不答應,只不過如果是有人這樣對我開口,我應該會起身讓座。第二種情形:孕婦對博愛座上的人說『我是孕婦,我要坐』,除非博愛座上坐的是同樣具有優先權坐這位子的人(老人、孕婦、行動不便、帶小孩者),否則這位孕婦擁有博愛座的優先權,直接說出『我是孕婦』一點也不霸道,她只是在主張博愛座賦予她的權利而已。我覺得"博愛座"這名稱不太好,應該與英文名稱一致取名為"優先權座位",坐在這位子讓座並不是基於愛心而是依規定老人、孕婦、行動不便、帶小孩的人具有優先權來坐它。我們的政府實在很奇怪,一再強調要法>理>情,不要情>理>法,可是自己在宣導政令時卻講情而不講法,博愛座如此,宣導行人過馬路時也如此,行人走行穿線(枕木紋線或斑馬線)過馬路時依規定就是有優先路權,車輛與行人爭道是侵犯人行路權的行為,車輛在行穿線上有行人時就是必須停車(注意!是停車,不是減速)不能侵犯到行穿線,可是我們的政府卻把這種路權的關係宣導成是一種"禮讓"的行為,違反規定、不禮貌,這兩者可是不同的。
看他的回應,小弟認為不用再多說我只是想藉這機會讓大家看看博愛座上面的標示與文字讓大家思考到底博愛座的使用方式為何?不需要坐的人如果都不去坐讓有需要的人第一時間可以坐,不是很好嗎?君不見一堆年長者上車後第一時間就會往博愛座移動你如果沒必要而去坐在那碰到長輩較皮薄的,它可能不好意思開這個口還有一些孕婦就會想說:算了,我自己撐一下,這樣,就失去博愛座設置的原意hungyuwang wrote:有些人會選擇性回文啦...(恕刪)
難得不糊塗 wrote:2.孕婦需要坐,絕不會只是因為腳痠,還包含其他因懷孕造成的不適3.在下確實懷疑您有沒有看過北捷的博愛座標示?!很抱歉,小弟不但看過,還拍過,上面寫的字,也請您參考一下 博愛座的意思在於禮讓你想坐就可以先坐一下歇歇腿等到有人需要時讓坐即可不需要噁心巴拉假惺惺的離博愛座站得遠遠的有讓座的人我都會很佩服因為他捨棄了讓自己舒適的一張椅子我是真的有看過博愛座上的標示寫說可以先坐一下不過我現在不方便過去拍
對我而言,讓座給老弱婦孺是應該的不過對方的態度也會影響我讓讓座的意願我想每個人都有不方便或不舒服的時候若對方能客氣的跟我說: 不好意思,可以讓座給我嗎?我想在情況允許之下,我都願意讓座的但是若是態度不好,我想我會寧願裝睡也部會起來吧!!
有一次看到頭髮白多於黑的長輩,我起身讓座,他板著臉說不用。我再讓一次,他臉色更沉。我就不好意思再說了。後來上來一個穿著寬鬆衣服,有些豐腴,大約30上下的女生。我端詳了一下,實在無法分辨是不是孕婦。有了剛剛的經驗,我只好呆坐在位子上。(一般座位啦)幸好再一站就下車了。30幾歲的年紀,有的時候讓座給小朋友,讓人家說聲謝謝大哥哥,還真愉快。在香港,我很少看到讓座的。在大陸,機率還比較高。在台灣,讓座的情形比較多,不讓座的比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