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說,小7必須要讓商周上架,因為小7有收上架費,不上架就是違約!真的有些好笑,什麼時候大家對民事糾紛也這麼關心了?小7違約,商周的律師自然會去找統一要賠償,現在連商業、民事問題都要網路公審?還是鄉民們都自動化身成商周的法律顧問?再說一次,小7事後的處理態度確實不佳,這點大家要批也是理所當然;但要把此事無限上綱到「通路壟斷」、「戕害新聞自由」,那就操作的太過頭了。
gg1978 wrote:從頭到尾我沒說你邏輯...(恕刪) 亂扯什麼,所有的醫院不管是私人或是公營,都須納入衛生署管轄,且登記.你以為在開7-11喔要開就開,又不是密醫,如果你不醫也可以呀,沒有不行,但是被投訴,有單位會來請喝茶,輕者罰鍰,重者撤照.
tecowang8 wrote:統一啥時獨大了???...(恕刪) 統一很早就獨大了。家樂福 與 7-11獨大到難以撼動。最簡單的例證就是7-11裡面的商品,一堆他自家的東西,比家樂福還誇張。這不是簡單的商業自由就可以解釋。
加菲爾 wrote:統一很早就獨大了。家...(恕刪) 或許可以這樣說,當某些企業大到某種程度,就不只是單純的企業,而有他應該負責的社會責任。為何,因為你這個企業的茁壯,是因為無數的消費者選擇了相信你的品牌,相信你會負應該有的責任。我花了錢讓你賺取利潤,是因為這個利潤=利差+品牌而 品牌=信任+風險我信任你會替我把關,我信任你比別人好。但,不代表你可以拿我的信任來胡做非為。比如之前的塑化劑,比如這次的商業周刊。義美的商品很有品質,這個大家都知道。義美的食品有良心,這在上次的塑化劑事件受到檢驗。他家的東西也沒有貴到哪邊去。但請問,義美的食品在7-11看得見麼?很少,非常少。這就是通路壟斷。他們可以替我們選擇要賣給我們的東西,他可以替我們決定要讓我們吃的東西。這不是通路壟斷,不然是什麼?
housan wrote:小7事後的處理態度確實不佳,這點大家要批也是理所當然;但要把此事無限上綱到「通路壟斷」、「戕害新聞自由」,那就操作的太過頭了。...(恕刪) 公平會已經打樓主一個耳光了:(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表示,立案後會朝兩階段調查,若統一超確實是因為物流配送問題,造成商周延遲上架,這屬於雙方民事問題;但若統一超不當將商周下架,就可能違反公平法第廿四條,可處最高二千五百萬罰鍰。」你到現在還選擇相信是純粹的物流配送問題嗎?孫立群說,公平會對流通事業有具體規範,只要下架或撤櫃條件或標準未明確化,就會觸犯公平法中的「其他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小七不是你家巷口的雜貨店,而是全台灣有近5000家店面的強勢通路,影響力天差地別。對民主和言論/新聞自由的戕害,就跟星星之火一樣,不能任由它起頭而不管的。今天財團這樣搞沒事,日後只會食髓知味,變本加厲。它今天可以這樣搞商週,以後也可以搞其他的媒體。也許下一次,蘋果為了在小七上架不報黑貓宅急便寄送丟包;中時為了在小七上架不報統一塑化劑風波;聯合為了在小七上架不報速邁樂加油站油品不純;自由為了在小七上架不報夢時代購物中心對待員工違反勞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