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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廢死聯盟簽到簿


heidi20045 wrote:
只是想知道這裡有多少...(恕刪)


以台灣島民的素質 還沒到可以廢死的境界。
先來簽到!!我想請問只注意加害者人權,那被害者人權在哪裡??

heidi20045 wrote:
只是想知道這裡有多少...(恕刪)


反對廢死~~
跟不上的腳步
支持死刑+1

成年人本來就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尤其手段兇殘或毫無悔意的早該拖去槍斃了!

不然拖去勞改到死也OK啦~
他們的網站還不給人進去留言呢

廢死底氣不足啊,怕給人砸場~
說真的...那些喪心病狂的人,為什麼他們根本蓄意犯這種罪,害了那些受害家屬的親人,

結果只是被關在牢哩,免費的吃牢飯,這要那些家屬情何以堪!!

做壞事卻沒有相對應的刑罰來嚇阻,這樣還有誰會害怕阿,大家都來免費吃牢飯就好啦

廢死聯盟說要想想犯人的人權,那些被害者跟他們的親屬的人權呢?

都丟在地上給你們再一次踐踏就對了,是吧?
說真的...那些喪心病狂的人,為什麼他們根本蓄意犯這種罪,害了那些受害家屬的親人,

結果只是被關在牢哩,免費的吃牢飯,這要那些家屬情何以堪!!

做壞事卻沒有相對應的刑罰來嚇阻,這樣還有誰會害怕阿,大家都來免費吃牢飯就好啦

廢死聯盟說要想想犯人的人權,那些被害者跟他們的親屬的人權呢?

都丟在地上給你們再一次踐踏就對了,是吧?
+1
殺人的有人權,那被殺的就沒有嗎?
heidi20045 wrote : 看到這麼多人響應,說明廢死聯盟果然是遭人厭惡的
就不說別的,生活周遭根本沒人會說自己是廢死聯盟的人
廢死聯盟一但出現,就是社會版頭條出現之時
它出現就沒好事
而且上報的廢死聯盟團員(很久以前好像會上新聞採訪,現在都是上報採訪)
都很不會說正常人的話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3)日對此表示,民眾在討論死刑存廢與否之外,更應思考在死刑之外,如何要求政府負責預防類似情況再發生的問題。
這是整篇的內容,看前請做好深呼吸
準備好了就請看下去

弱勢為難弱勢…
2012-12-03

林欣怡(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

發生了台南男童割喉案,很多人立即歸咎於「廢死」,不少抗議的輿論聲浪也直指「廢死聯盟」。但發生如此案件,我們同多數人一樣感到氣憤,只是除了情緒之外,我們更期待大家是否能一起探究事件發生的原因,以及思考更深一層關於結構、制度以及預防犯罪等因素。

根據報紙的報導,加害者也表示「上網查了資料,殺一兩人不會被判死,他想要吃長期牢飯」。如果加害者如同大家的描述,認為他是聰明、狡詐且精心策畫這樣的犯罪的話,那加害者應該就會繼續發現,「現在的台灣,還是持續判處死刑、還是繼續執行死刑」,他的行為會招致的結果不可能僅僅只是「長期牢飯」這麼簡單。

日本為死刑犯辯護的安田好弘律師曾經說過「我曾經處理過無數的犯罪事件,發現刑事犯罪的加害人與被害人通常都是『弱者』。而『強者』則幾乎不會捲入犯罪。我所謂的強者,都是能力很強,有許多值得信賴、求助的友人,因此在大錯鑄成之前便能夠把問題解決。而弱者正好相反。犯罪總在貧困與富裕、安定與不安定、富人區與貧民區的邊境發生。強者無須越界到不屬於他的地區,永遠可以和犯罪保持距離;而弱者正好相反。除了個人的不幸之外,還有各式各樣社會的不幸重疊在一起,結果造成犯罪,或者被捲入犯罪。忽略產生犯罪的社會與個人背景,是永遠無法理解犯罪為什麼發生的。鎖定一個『惡棍』,將一切的罪與不幸全部歸咎在他身上,只會讓犯罪重複發生。」

以安田律師的這段話來對照這個個案的兩方,可以看出加害者某種程度長期失業找不到工作,想到用來解決自身困境的方式竟然是「吃牢飯」,想吃牢飯的方式可能有很多,但他卻選擇了最極端且可能不會達成目標的方式。而受害的小弟弟從媒體的報導看來,也是屬於社會弱勢的一方。

若台灣民眾面對這樣的殘忍案件,立即的就跳到「判處死刑、執行死刑」,基本上是無助於問題的解決。若犯罪背後的成因無法被解決,再多的死刑判決和執行,犯罪還是依然存在。

我並不是說,所有的問題都是社會問題,我當然認為加害者應該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但是,在目前的社會現狀中,他能夠為自己負多少的責任?

從這樣的社會案件中我們也可以發現,政府的角色不見了。只要緊抓著死刑,大家就忘了問一問我們的政府:你的責任是甚麼?你要做甚麼來改善社會問題、降低犯罪發生?

當然,我猜,逼急了,或許我們的政府會回應你「會從重嚴懲,會判處死刑,會執行死刑。」然後,又再次的陷入的弱勢為難弱勢的局面,甚麼問題都沒有解決啊!而這真是我們大家要的嗎?

本人就是來拉仇恨的...(恕刪)


這林欣怡是在講什麼屁話!?

什麼叫受害的小弟弟也是弱勢的一方?

所以是因為他弱勢活該該死囉?

聽她在放屁!

歹徒是隨機殺人的好嗎?也就是他有可能殺任何人的小孩,包括林欣怡的家人

另外她還有臉質疑政府為何不改善犯罪率?

法律最直接的用處就是嚇阻,這3歲小孩都知道,做錯事會被處罰,所以不能做

如果大家都知道殺人後自己也會死,不敢說絕對100%嚇阻(也許有人就是要同歸於盡那種)

但就本案的狀況,兇嫌就不會選擇殺人這條路

如果法律無法起到它最基本的作用,那這社會才會一直充滿仇恨

heidi20045 wrote:
只是想知道這裡有多少...(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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