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麥可 wrote :angela000217 wrote:
將心比心父母的心對方...(恕刪)
今天版主是跟對方借,不是偷也不是搶,完全就是看早餐店老闆的人情味,
...(恕刪)
今天家長開口跟你借廁所
借不借是你店家的權利
但是若不借
哼哼...我會Po上網
某巷口的早餐店
讓網友人肉你
有反對聲音???
哼...宅男 鍵盤炮手
===
怪獸家長???
哈
所有人於情於理都應該擺在自己的之後
早餐店 老師 警察 法官

angela000217 wrote:
如果店家說上一次10...(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