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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菸蒂 10個月被檢舉21次罰12萬


冷眼旁觀 wrote:
以你的邏輯,,,,
看見有人強搶劫,你會避開不報警?
一切只要犯罪的行為被你看見了你都會選擇迴避不會報警,或是請你當案件証人你都會說NO,?



依您邏輯
看到有人搶劫是依現行犯逮捕??然後自己開一個審判庭路人當陪審團??
我覺得一般民眾不該有執行公權的權力..

依檢舉達人這檔事.民眾看到不法應該通知警察由警察執行公權力搜證
現在開放給人直接拍照.那以後交通違規都這樣搞就可以了..
然後警察也可以裁員了.
反正現在車上很多都有行車記錄器..你一個不小心紅燈右轉..
就等著收到一堆紅單吧(因為不曉得同時被幾個人拍到)

kooko5319 wrote:
怪了,檢舉獎金為何要下修,愛丟被罰死好,這類檢舉達人再多一點,我反而認為對環境有助益


我支持多些人從事這行業
不然台灣就要變成垃圾島了

喜歡亂丟煙蒂和吐血的,在自己家裏會這樣丟,吐嗎?
罰得好!

Nirvana_ wrote:
依您邏輯看到有人搶劫...(恕刪)


不是開個陪審團....而是打電話向警方檢舉...這麼簡單的道理...
只要你不犯法不違規....又或是人人不犯法.不違規...說真的還真的用不到警察
.....所以你的邏輯是自己做了什麼犯法或是違規的事情...只有警察或是執法人員才能抓你///???
路上發生搶劫...路人不能幫忙去抓歹徒???
aquaaqua wrote:
我一直在想是不是政府對人民太好了還是把人民都當小孩看?
現在一堆台灣人包含這討論串的一些人一直吵著要宣導期,
那我想請問你們這些人,你們難道是第一天知道不能亂丟菸蒂嗎?
早就知道的事為何還要宣導期?
需不需要政府把你們從國小從新開始敎起阿?這樣宣導期總該夠久


本來躺在那裡沒在落實執行的法條
(通常是發生爭議用來釐清責任才拿出來用)
個人認為要開始落實執行前還是充分宣導比較不會有爭議
有太多法條是平時沒在執行,民眾違規違到理所當然、不知不覺
這種法條若要開始落實卻沒充分宣導,很多民眾會中招
這位大大說的如此斬釘截鐵、義正詞嚴...
真的肯定政府沒有刻意宣導的法條你真的就都有守法嗎?確定?



aquaaqua wrote:
你朋友把機車隨便借人也是一樣,
照你所講的,難不成他的駕照是買來的嗎?
要不然怎麼被開單才知道出事都找車主嗎?


機車借人也有錯嗎? 那公司都不可以有公務車?
機車借人若有違規會找上車主這我朋友都早就知道也接受這個風險
我朋友機車借人也被開過不只一次交通罰單,都是當面取締
違規的人自己知情,當天自己承認之後也付了罰款,從來沒有問題
現在的問題是被檢舉者不知情罰單又拖太久才來
然後要求我朋友要負責舉證
(聽說如果無法舉證就算車主的←這目前只是聽說,實際要等申訴結果)
天啊!誰還能記得半年多前某一天幾點幾分車子借給誰?
有些人也早離職了連問都沒得問,這要叫車主怎麼舉證?
這個難道不是問題? 也不能反應?



aquaaqua wrote:
環保局的公務員怠惰是一回事,想檢舉他們瀆職的請便,
但不能拿他們的怠惰當成違法的藉口。


我從頭到尾沒這麼說,從各種消息來源包括那位議員去了解的結果來看
因案件太多人力不足造成延緩並非不可信
但即使是真的,那也是因為首次試辦有獎金檢舉案件出乎意料激增導致
也不能把這種情形所造成的副作用(上一項回答你的問題點)就轉嫁給民眾
初次試辦有很多問題是正常的,確實抓出問題並一一解決
法規就會越來越完善
最常搞初次試作的應屬RD,RD第1次試作失敗都是不會被苛責的
而且通常第2次試作就會有不錯的結果甚至就成功了
因為已經累積了相當經驗的關係
當然啦,如果不願修正目前已知問題,一定要說全部都是民眾的錯
那我就不免會合理懷疑如我前面說的,只是想要隨意提高處罰的倍數
但經過這幾天了解,我還是得說
我有看見環保單位已經明確把提出檢舉的時效
從原本2個月大幅縮短到2週,至少有在設法改善已經發現的問題
只不過環保單位自身的作業時效我目前還沒看到有限制
那就還是會有拖很久的可能性在...也許還在估算人力/時間吧?!
還有未讓被檢舉者知情的情況下是否應有開單次數上限,還不知有沒有結論



aquaaqua wrote:
老實說從這討論串某些人的講法即可看出,
很多台灣人不僅缺乏法律常識,對遵守法律也是不削一顧的樣子,
平時自私自利,尊重他人的想法從來就沒有過,
要不然怎麼會出現這種「不亂丟菸蒂」的「理所當然的小事」,
居然還要「宣導期」這種誇張的講法,
連「不亂丟菸蒂」這種「理所當然的小事」都無法自動自發做到的人,
實在是很難想像會在其他事上尊重別人了。


真的肯定政府沒有刻意宣導的法條你真的就都有守法嗎?確定?
就事論事就好,話不要講太刻薄,當心最後被自己的話打到

建議不用太急著爭論,對我的反問千萬不要回答得太快
我並不喜歡挖洞給人家跳,我會一再反問有我的道理
我相信此棟樓有不少網友已經看出眉角
況且我也不是天天都有時間能上01,要跟我交流意見慢慢來就可以了
可以的話請以大家都同樣是凡人,都有機會違規受罰的角度
拋開你的立場(例如不抽菸的人對抽菸的人的討厭或其他的)
嘗試站在這位主人翁或我朋友的立場來看這件事情
捫心自問,如果是你遇到這種情況
真的會認為被這樣處罰是完全公平合理的?完全沒有任何問題?

Nirvana_ wrote:
依您邏輯
看到有人搶劫是依現行犯逮捕??然後自己開一個審判庭路人當陪審團??
我覺得一般民眾不該有執行公權的權力..



依你的邏輯
報警 檢舉 跟審判是一樣的?
邏輯不是這樣推的
那些說需要宣導期的人摸著自己的良心,究竟一開始知不知道亂丟菸蒂是否違規是否會被罰款?
是不是人為沒有人會取締的話就可以做個破壞環境的壞蛋,管他政府定這種規定
是不是有人會取締就永遠不會再亂丟菸蒂?

說真的要回答這些問題需要很大的勇氣,不敢回答的人也只能證明自己的道德水準有多少囉
10個月連續亂丟菸蒂,這表示這個人不是不小心掉菸蒂。

什麼都要怪沒有宣導,亂丟菸蒂要開罰之前電視上沒有宣導過嗎?

是有沒有好一點的藉口可以講?

冷眼旁觀 wrote:
不是開個陪審團......(恕刪)

目前能檢舉的 能成功的 幾乎只有丟菸蒂

就是怕一堆五四三 都被亂檢舉
連烏賊車 聽說妳怎麼拍 都不會過

對啦 其他檢舉給警察執行公權力 的確是沒有錢
所以不會有人亂檢舉 但可以檢舉
所以你根本不用怕會有賞金獵人盯上
都是你太超過 別人才想做白工送警察

因此根本沒什麼紅燈右轉的問題
除非你每天提心吊膽擔心這種無聊人士
(五分鐘搞不好就能抓到五十個紅燈右轉可以檢舉)

也就是說 明明只有抽菸會被拍
為何還硬是要丟菸蒂?

照理來說 一個人 被檢舉一次 就沒有下次了
賞金獵人沒三兩下就會失業(因為還有新聞宣導)

剛剛查到有說 第一次被抓到 十幾張也會並算一張
所以不是政府沒想到 也不要怪東怪西

pan76ms1 wrote:
01怎麼了?問問還被...(恕刪)

當然會被砲阿

你以為規定可以檢舉 就會被罰嗎

那你就檢舉看看掉芝麻吧

基本上 似乎只有掉香菸 吐檳榔渣這種罰的到

連烏賊車 規定可以罰錢 檢舉達人都表示 沒領到過半次

你還想檢舉掉芝麻阿 好笑嗎

被砲 不是剛好而已
Wataru7 wrote:
連烏賊車 規定可以罰錢 檢舉達人都表示 沒領到過半次
我跟我老婆的機車都被檢舉過
領不到獎金?因為去機車店檢驗都會過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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