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樓主你的手能抓住多久?又能抓住多少呢???
我前面講得好像很瀟灑,但那也是好幾年之後才能再去面對的
(對不起,我也是死腦筋的那種人)
我和前女友交往也近五年,同居差不多一年有吧.已經到了論及婚嫁的程度了
房子買了,訂婚席也訂好了,這些到最後都變成泡沫,幻影,一切都不存在
只有留下間不值錢的房子和貸款,我也只能撐下來(不然咧?吃回頭草嗎?)
你的痛我能理解,我比你幸運的是,這一切在我還沒結婚時發生,所以我能揮一揮衣袖
瀟灑的放手,你或許還有許多考量,但是我認為,在感情這件事上,你唯一能作到對彼此都好的事
就是放手.
還是那句老話,祝你好運,也希望你能堅強的走出來,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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