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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姨的小孩被圍毆

花蓮兩青年酒後逞兇 一人拇指遭砍斷送醫
2006-12-22 12:06/粱國榮

花蓮縣今天發生兩名青年酒後逞兇,造成四人受傷,其中一人的左手拇指還遭美軍叢林刀砍斷,已經送醫救治。

這兩名分別是二十四、二十三歲的趙姓、黃姓青年,是在花蓮市喝酒之後,一時興起,從凌晨四點鐘開始,手持美軍叢林刀、高爾夫球桿、棍棒等,沿著國聯一路看不順眼的路人就動手毆打、砍殺,前後歷時兩個小時,有四個人遭殃,其中一人的左手拇指被刀砍斷,另一人背部多處刀傷,另兩名輕傷者都送往慈濟醫院急救。

兩名青年在偵訊時,因為仍有酒意對警方問話愛理不理,家長接獲通知前往瞭解,還企圖幫孩子說話,讓警方直搖頭.全案則在警訊後以殺人未遂罪嫌移送法辦。



現在的小孩和父母都這樣嗎?
如果是的話,
請樓主告知"告到底吧"!
種田養山羊去~
告到底+1
對於這種小孩
沒有認錯的心
還越來越囂張
讓他見見什麼叫壞人吧  
哭泣是恐嚇勒索的行為!?
告~~告~~告~~告死他啦!!社會拜類唷!!什麼年代了還在大小馬哥還是雷洛時代阿!!我也有遇到一次!!我開著我心愛的小黑~在三重的重新路上!!一路開的好好的,只是我把車開在快車道上(地上還寫禁行機車唷),一個死少年居然在停紅綠燈時踹我車門,我記下他的車牌後報警!!被條伯伯抓來後一問才知道原來我的車開在快車道讓他沒有機會左轉!!而且我的車改的很快的感覺怎麼開那麼慢~所以他一賭x就踹我車門!!..............他奶奶的!!開改裝車就一定要滿街飆車唷 ,現在的人在父母親過度的溺死之下成長,這些人的價格觀與基本常識都失去標準了!!只知道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雖然改車是我的興趣但是路上的行人~開車的老伯~騎車的大姐他們也是人阿~否則我在市區開個幾百公里這樣跑,要是撞到任何一個人都會造成別人與自己的遺憾!!所以我最後以民事不合解告死這年輕人損壞他人財務起訴!!死年輕人最後被學校記2大過及行為感化輔導,他媽媽要拿錢給我合解我還不要勒~幾萬元我出的起,姑息了他將來社會多一個敗類造成其他人的生命財產受損我賠不起!!
該死的政府~你已經讓我們沒有明天了!!
告到底,留個污點給他讓他知道嚴重性
日後才不會變的更嚴重
算是救他一生
在這裡認真,你就輸了!
有些少年仔平時在家作威作福,父母賺錢辛苦,沒有太多心思去好好管教,而當狐群狗黨混在一起時,往往不知天高地厚,個個都得了大頭症一樣,不爽就要打人、砍人,完全沉溺於自己偏差的價值觀和網路遊戲世界,頤指氣使、自以為是的屌兒啷噹模樣,一有摩擦就強詞奪理不然你想怎樣的態度,小弟也遇過這種人,有次補習班午休時,跟朋友吃完飯後坐在麵包店前騎樓的機車上聊天,結果一對情侶向我們走過來,我不疑有他,哈! 那男生少年仔居然用台語說了一個字- "閃!",我心想坐在人家機車上本來就不對,馬上就下車遠離,但事後想想那少年仔也太沒禮貌了吧! 但自知理虧,計較這種小事很可笑。

我想踹你車門的那少年仔還算命大,是踹到你的,你只是告他。那種人不爽就踹別人車門,那天人家不爽故意高速衝撞他,人包鐵的機車,不死也重殘了,或是踹到流氓的車,那流氓平時都好好的,只因錢傷人、作姦犯科,但這次被惹毛了就把那少年仔給...。

告吧~我支持告他!
這種人就是要告他,你阿姨在考慮要不要讓對方好過時!
那那個打人的人怎在打人時不考慮讓對方好過呢?
所以告他吧!
正派的s 正派的添
的確有一次週六晚上 在家門口洗車
親眼目睹附近常去唱歌的酒店兩台雙逼 前後欄下一台機車
下車三四個人猛打騎機車的小鬼的巴掌 臉頰都腫起來了 還蠻觸目驚心的

還以為發生了什麼事 之後和其中一臺車主收車險保費時 好奇問他那天怎麼了

好像圍事的他們剛吃完飯 醉醉的正要回去店裡 前面紅燈慢慢開停了下來
騎機車的小鬼被其中的一台檔住 順口罵髒話 車上的人也順口回他髒話 本來沒事的
這兩個小鬼就準備鑽車縫要逆向闖紅燈 後面另一台是剛買的車主很顧車 就叭了一聲
這兩小鬼叫喊 "叭殺小" 這一喊把後面的車惹毛了 然後下一個路口就被......................

嗯 社會很亂 別隨便欺負人 因為不知哪天會碰上真正的壞人

所以要告 讓這些白目吃點苦頭 知道對人要更好 才不會惹禍上身
(拜託也幫幫忙 都分手了 他以為他是誰 男人啊與其生氣不如爭氣)

當然要告到底!這個社會還不了解嗎??
溺愛的父母教育出無法無天的小孩~
怕自己的小孩做錯事受傷害,以致於讓他長大傷害更多無辜的人!
現在不正是每天在上演同樣的戲碼嗎?

根據開版大大形容的那個前男友,一定要告到底!!!!!!!!!!!!!!!
那是典型的愛面子又自私的性格,會為了滿足自己不惜傷害別人又不反省的那種!
心軟就一定會換來二次傷害或是更多受害者!!!!切記啊!!!

(深深的有這樣的體會!千萬別心軟!告到底!)
熊熊的給他告下去吧!!!!

這種傢伙

就算這次你阿姨心軟想說不要讓他人生留下汙點

依他這種態度來看他人生的汙點應該不差這一次

既然想學人家耍流氓

就要隨時有心理準備

不然是以為在辦家家酒嗎?
所謂的大人就是「好吧,算了」凝結而成的團塊 by SOLANIN
你好:感覺上01的前輩們似乎都有些太激動了,如果要以理性的觀點來看,還是要建議您阿姨與對方上法庭,告他不是給他一個汙點,而是要讓他知道今天暴力的行為在台灣是不合理的,不能被接受的.
我的母親在我小的時候時常告誡我,他說過,小時後我教不動你,長大以後就只能交給這個社會來管,老實說我小的時候也是一個不肯學好的小孩,父母親三天兩頭跑學校是家常便飯,但是許多的年輕人在父母的保護翼之下保護的太完整,也就是俗稱的寵壞了,導致有著10幾年前流行的一句話"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想法出現.
最主要的是您的阿姨不是站在替別人管教小孩或者是害怕別人的小孩有汙點的立場上,畢竟今天受傷的是自己的孩子,您阿姨只是項法律要回屬於她們的權力.
關於如何制裁已經不是父母出來跪求,或者是磕頭能夠解決了,簡單的說也是要讓孩子知道並且了解,不是做錯事情請爸媽出來跪就能夠沒有事情了,今天如果真的不訴諸法律,明天,或者後天,在後後天,誰也不能保證那位犯錯的孩子不會在繼續的以暴力對待其他的人.
這就是為什麼要交給社會來教的原因了,父母教不動,不可能一輩子都在他身旁幫你所做錯的錯事一個一個收尾,這也是要另讓孩子早點認知這個社會上的現實面,不然他可能還會渾渾噩噩的繼續過他的日子.

以上言論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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