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我要被前公司告了,現實社會小員工的辛酸與悲哀。

who?

中階主管才$4W? 那低階主管不就只有$3W? 真少.....

墮落流星 wrote:
Hi~ Selina...(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selina663 wrote:
我在一家小型的活動公...(恕刪)


找民意代表與水果日報等知名媒體才有效,最傻的是找政府機關。
律師費不要省,最後你還可以告對方誣告或其他名義。
我覺得樓主有漏洞喔!
每天忙到昏天暗地,還有時間可以揮霍?
搞得薪水不夠還預借!
向公司借錢時,公司也願意幫妳,那是否表示公司也
算是部分照顧你?

同業的世界是很小的。
好好跟公司談吧,除非你不想再從事相同性質的行業,
否則一但有負面消息傳出,對妳的職場生涯都會影響。
這種工時與薪資換我早不做了.
這種工時與薪資換我早不做了.

bakafish wrote:
小弟是MIS,這種事...(恕刪)

站在MIS的角度,你是對的,這點真的很難查,我想小型公司根本就不會架個AD在那邊...

不過檢查官根本就不會理你,就算你家中的電腦被盜用去做壞事,他還是會起訴你...

只是樓主他們公司的資訊也太差了,重灌竟然不會先備份?也太不合理了,只想著直接重灌比較快...

150G的資料可以全數救回-->我對這點存疑...
就事論事;

如果當初你寫離職單也有把離職手續跑完(會簽文件),那麼責任就在你前公司,

如果沒有,那你就需要負責任,

得看你前公司怎麼舉證你的行為是惡意造成前公司損失,

再者就是你得思考為何要刪檔案,凡走過必留下足跡,時間及內容…

你們公司上下班有刷卡機嗎?如果沒有,那就不能證明你要來不來,因為根本沒規則;

很多事前老闆可以不爽,可以發洩,但是不是他說了就就算,

只能說,你太衝動了,不過上法院,以你目前提供的文件,你前老闆佔不到什麼便宜,

首要還是要證明,你的前公司因此發生什麼損失,如果有,你的責任是避不掉的(百分比),

但是不是追溯過往,抽象的損失是不被接受的…希望有幫上你;

遺憾的事常常發生… 只是大小不一; 感受不同罷了!

peng max wrote:
就事論事;如果當初你...(恕刪)


+1

都沒看到樓主後來的回覆?

iisguagua wrote:
我們公司有... ...(恕刪)

有給補償金當然不一樣囉~~
競業禁止要有法律效用
也是符合法律要件的

我想看看這個判決書捏XDDD


小弟的建議
法律的問題還是去諮詢專業的律師吧
政府有很多資源可以善用
在這邊推薦一個網站
法律諮詢家 www.law110.com.tw
雖然不是政府的法律扶助
但這邊也都是律師在回答問題
可以去試試看
而且問題可以隱藏
所以詳述也不會被人看到
就不會擔心講得不清楚
律師在法律的判斷上出了差錯
  • 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