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不會為了錢連台灣都不要,畢竟從小在這地方長大,為了錢就立刻變外國人真不錯,有錢真好這就像你為了錢簽了賣身契...或許不用等到中年...當你以後沒用了的時候...人家就一腳把你踢開...到時候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更難生存...到時想回台灣求發展...難了
)的地方
亞利安星人 wrote:
吳珈慶被封殺是因為他跟新加坡接觸後~
台灣撞球協會提供相同的條件他不要~~
拿了新加坡永久居民權後才被封殺~~
後來他嫌新加坡的協會管太多廣告又要抽成,
要求重談條件不肯入新加坡籍~
結果談不攏新加坡也不要他了,
就去大陸陪家族進軍新市場~
我可懶得去管他是哪國籍~~
賺的是他繳稅的是我~~
我只有不爽為何我要繳稅養這些運動員而已~~
設計師呢?藝術家呢?音樂家呢?漫畫家、動畫師、麵包師傅、牛肉麵師傅、米其林奪星大廚~~
要不要一視同仁啊???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