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LuNa wrote:67711 wrote:扣掉自己用電池驅動音響(手機、MP3)的團體那些用車站插座電源的團體有付電費嗎?嚴格來說算是竊電!人家都是帶充好電的音箱去車站哪來插頭給你用不要自己腦補然後以此為由攻擊跳舞的人好嗎?恕刪) 小朋友講話要注意喔!我發言時就已經扣掉自行備電驅動音響的團體喔!不要以為網路講話可以隨便說說~等接到傳票再修正發言就來不及~
"今天車站可以開放跳舞明天也可以開放給遊民搭紙箱屋睡覺大後天也可以開放國軍打靶再來還可以開放菜市場進駐功用可多的"=======================================開放給學生跳舞只是活用板橋新站部份公共空間, 並不表示同意遊民也可在那裏紮紙屋入住; 但我相信, 遊民有心竄進去, 新站特區內要找到屈身之處並不難, 不需特別紮紙屋. 至於菜市場, 以目前賣場攤位圍地的情況來看, 應該也相去不遠.我相信很多在本樓批評那些小朋友的網友對新站特區內部到底有多大並沒有詳細觀念. 板站除原來板橋公賣局酒廠用地外, 其地下部份已廣達原來中山國中操場部份, 縣民大道與新府路部份, 已超過板橋火車站大樓樓板面積; 整個新站特區除上下班尖峰時間外, 進出人數其實並不多, 與其把整個新站搞得像台北車站地下街, 還不如認真規劃好幾塊區域, 造福附近的學子; 就怕目前趕走學生, 其實是要在原地規劃攤位.目前學生練舞的區域有一部份是在往市府與遠百的地下道,即高鐵西側出口, 寬幅目測近30公尺, 長度50公尺以上, 在訂出遊戲規則的情況下, 容納一些小朋有練舞或作為公益活動空間應不為過.
QLuNa wrote:既然你了解我就不多說...(恕刪) 那就希望你可以多看看這個社會,很多黑暗面的既然不提供,我還能看到有人用,漏洞很會鑽嘛~~至於你認識誰我可不感興趣,也沒必要知道.我只知道他的訴求就是想用"公電". 如果他打算付錢的話那就算了.
67711 wrote:小朋友講話要注意喔!...(恕刪) 說實在的你要發傳票也要先有證據站方目前所提出的理由都是髒亂或是擋到通道或者是噪音......等等沒有任何一條是關於"竊電"還有我並沒有攻擊你之類的如果沒有證據就以竊電為由抨擊練舞的團體不知道是誰要接傳票
herculace wrote:"車站哪來插頭給你用...(恕刪) 小弟倒是覺得就把他們當作是一種街頭表演的團體不就好了在公共場所表演跟在學校表演的意義差很大一方面訓練自己的膽量再者, 有許多不同學校的同學都在練習彼此也可以互相交流觀摩雖然板橋車站是地下道但還算是開放空間對吧
ty880336 wrote:那就希望你可以多看看這個社會,很多黑暗面的既然不提供,我還能看到有人用,漏洞很會鑽嘛~~至於你認識誰我可不感興趣,也沒必要知道.我只知道他的訴求就是想用"公電". 如果他打算付錢的話那就算了. 一句話證據記者發新聞稿也是要有新聞畫面不要說你看過就是證據這種話題你提不出證據只能一直用自身經驗鬼打牆那也沒講下去的必要還有陳姓舞者的訴求沒提到想不付費用公電那時候整個訴求都被扭曲他只是希望一項好的運動可以有適當的練習環境像有些籃球場可以投幣開燈如果跳舞的場地可以投幣充電也不錯不過電力這項真的不是他訴求的重點
QLuNa wrote:一句話證據記者發新聞...(恕刪) 一句話 新聞擺在那 自己去找.你說沒看過就沒這問題? 還說其他人也沒看過,你是多少人的代理人阿?至於該陳姓舞者的主張 麻煩請他自己上來說明.我根本不知道你跟他是啥關係,也不知道你講的內容是不是他的理念.請拿出能證明他理念的證據 謝謝P.S 最好附上新聞專題報導嘿~
QLuNa wrote:車站沒有可以任意使用的插頭所以這兩句沒有矛盾敢用下去就是犯罪(恕刪) 這句話不是你講的?你自己都說犯罪了~那是犯什麼罪?拜託~你氣過頭了~~~~再來~我說的明明就是未經板橋車站管理人員許可自行使用板橋車站插座的人~!有自備電力的幹嘛一直跳進來~另外,我說的傳票是指貴方所用言詞,並非竊電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