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也想發這篇的 , 被你早先一步 ~這兩個記者真的很糟糕 , 下這什麼爛標題 !! 以後犯罪的只要跑的夠快跑的夠久 ,警察就可以不用追嗎 ? 台中的那兩位記者 , 你們是在震怒市長領導下 , 只會做出這種鳥報導 唐姓少女父親向《蘋果》哭訴:「警方追車過程太超過,小孩有錯自己去撞車沒錯,但為何不能拍照就好?」李姓少年的母親也不滿地說,她賣檳榔獨自扶養兒女,「小孩違法在先,我們願接受懲罰,但難道警察都沒錯嗎?現在兩個小孩重傷,萬一結束生命,誰來負責?」又是我的小孩最乖 , 錯的都是別人 報導末端那幾位 " 專家 " 的屁話也令人火大專家抨「大砲打小鳥」律師馬在勤指出,警政署曾下令「單純交通違規避免追逐以免意外」,警員無法指出機車騎士是通緝犯或竊賊,追逐當然會發生意外。他說,「沒有任何法令允許警員覺得『疑似』、『認為』就追逐,這會產生適法性問題」。銘傳大學安全管理系副教授唐雲明指,若警方沒具體事證能證明少年有違法事實,就緊追不放,恐不符比例原則,有「大砲打小鳥」感覺。沒攔下來哪知道他們是什麼鬼啊 ?! 少年就不會殺人放火姦淫擄掠 ?另外警界的高層請有 LP 一點 , 連自己人都不挺 , 警察局可以關門了 , 如果車牌是假的呢 ?如果根本沒掛車牌呢 ?台中市警察局長刁建生表示,警員取締違規、盤查可疑嫌犯,若預知會有危險發生,盡量不要追,事後再根據車牌、監視畫面查緝到案。中市警察局行政科長吳啟瑞說,依警察實務規範,若發現贓車或重要嫌犯車輛,可在後跟監並通報勤務中心攔截圍捕,若是交通違規,通常拍照或錄影舉發即可,不必緊追在後,反之則超越比例原則。
紫色遊魂 wrote:這小孩很囂張:1、無...(恕刪) 呵呵,看到這篇新聞倒不意外,小孩子的做法都這樣了,那家庭的教育肯定有問題,今天發生了這件事,很明顯的警察正常執行勤務,但是恐龍家長卻偏袒小孩,哀,真的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自己都沒錯,自己的面子都拉不下來,堅持錯誤而荒謬的觀念,吾日三省吾身你們是不是都還給老師了,難怪家庭教育會失敗成這樣ansonansonanson wrote:新聞因該報這個、警察...(恕刪)
攔停不停的車輛要追, 應該都是警察的SOP了吧?就如樓上有講的, 也許今天不只是沒戴安全帽那麼簡單而已.搞不好車上有藏毒藏槍, 或車子是偷來的吧?! 全世界的警察應該都一樣的.只能說這種禍國殃民的媒體能在台灣生存的那麼好, 就表現出台灣民眾的水準....ps.也許蘋果日報其它地方做得不錯, 這我承認. 不過經常刻意標題殺人, 誤導民眾, 搞媒體審判的事就很差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