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king111 wrote:在合法的吸菸地點難免會有2手菸!拒菸者有人權! 吸菸者也有人權!! 那如果我因為聞到煙味而身體不適,去修理一下吸煙者讓他不能再抽煙 ,那應該算是合法防衛及我的人權囉 !?
這社會啊路上開車不小心按個喇叭會被人拖下來扁走在路上喵一下飆車族說不定會被砍別人在那邊抽煙閒著沒事做那種動作很清高?還是要被扁到全身是傷再來提告?我兒子有時候跟我走路過馬路的時候我都會告訴他要注意闖紅燈的車他都會回答我::現在我們是綠燈呢!是他們要讓我們是的我們是綠燈很義正辭嚴但你無法確保有那種瞎了眼的駕駛或不小心的駕駛為了保護自己過馬路稍微看一下有沒有車這不是很正常的嗎?""我們是綠燈呢!!""是啊等到被撞到再來說這一句有用嗎?如果不幸永遠都無法說話了呢?回到主題別人在合法場地抽煙你用那種動作能改變什麼?你不過只是要告訴他::我很不爽就這樣而已不是嗎?阿不爽能解決什麼?
jly wrote:那如果我因為聞到煙味...(恕刪) 我說了是吸菸權, 你要硬說別人的2手菸造成你的不舒服, 我也尊重你的認知!但個人的行為自己負責,不用來問我!反菸要有個限度! 不要無限上綱!敢問閣下對"檳榔"可有同樣的標準??
kevin525 wrote:今天,跟朋友從捷運站...(恕刪) 我有一次工作結束後跟一整桌的長輩吃飯好幾個長輩同時點菸開始吞雲吐霧根本不管旁邊還有其他人我下意識就是舉起左手作揮散的動作當場被笑怪了 很多人都認為他在合法的地方可以抽菸為什麼我就不能作揮散的動作這也是一種自保的動作吸菸的人不要心虛為什麼要在乎別人有這些動作呢?到底是誰有問題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