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這次夢想家又要加一筆幾千萬的燈光音響和LED租賃費用..
但奇怪的是,照台中市府的頒布的收費規範,若係售價演出,每日8萬元,非售票演出則為每日4萬元,LED影像展示牆設備使用費則為每次5萬元...
哇,圓滿劇場舞台頂蓋及相關設施工程總經費為一億六千萬元,台中市府花了那樣多預算,租金只收區區幾萬..
強烈建議,台中市府再多花點小錢,買幾台字幕投影機放在劇場內,以後,光靠投影機,隨便租金就可賺到上千萬!!
整座圓滿劇場舞台,一年半載就可還本了,還可再多蓋座夢想劇場...
(..但不知以後會不會還有其他慷慨之人,願意花這種高額冤枉錢來租字幕投影機囉...)http://www.taichung.gov.tw/internet/holiday/docDetail.aspx?uid=3152&docid=20499
http://bbs.archi.sdnl.org/viewtopic.php?t=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