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蹲失蹤事件 wrote:兩方亂槍掃射中如何制止就像兩軍對戰開火中..請問第三方如何介入制止其實俺也很想知道..可否請大大賜教說明高見謝謝...(恕刪) 警笛打開無線電通告全市各分局支援包圍現場這腫事警局早就演練N 次了,不會,警方幹假的啊....
這種事如發生在台中, 不知有多少官員要出來道歉 ~~而記者稱"胡市長震怒"這是一定要的啦 !!至於發生在高雄嘛.. 大多媒體連報導都沒有報導, 要不就是匆匆帶過..12萬市長則照往例像隱形人一樣...媒體都是很識趣滴, 知道哪位首長可以追著罵, 哪位首長不能惹 ~~
新興分局分局長鄭明忠解釋,警方處理群眾滋事事件都有分工制度,有人負責警戒監控(躲遠點避免波及戴帽子的)、有人負責蒐證錄影(躲在車上蒐證避免被群眾發現)、有人要看好警車(開玩笑剛剛才洗好打蠟);而開警車到場卻未下車的警員,是載分局督勤官到場的駕駛,不負責處理群眾事件。(我瘋了嗎?嚇都嚇死了還下車勒離他們遠一點免得長官被打到)那誰負責制止這些人?關戴帽子的屁事先隔岸觀虎鬥,打死一個少一個黑道械鬥叫做群眾事件?管你黑道或群眾就是堅不出陣按兵不動乃最高原則戴帽子的明哲保身優先現行犯需要蒐證什麼?蒐證後在舉發簡單不花一兵一卒遇到重大治安事件嚇到不敢處理? 這是哪門子的警察?戴帽子的說我只是領薪水一個工作罷了教我拼命?又不是傻子分局長不懲處就很不應該了 竟然還幫忙解釋現在的警察都當自己是領乾薪的公務員 遇到事情躲的躲逃的逃只要找倒楣的死老百姓拼命開單既容易又安全還有獎金可領
Apple wrote:新興分局分局長鄭明忠解釋,警方處理群眾滋事事件都有分工制度,有人負責警戒監控、有人負責蒐證錄影、"有人要看好警車"...(恕刪) 這樣說就對了! 分工合作顧好警車才是重點啦!給一百個也不為過!顧好警車免得被偷了... 頒獎啦!
Folding@home wrote:記者嘴砲最行,槍戰還...(恕刪) 是啊,要叫霹靂小組來,但是人呢?人員太少,先行觀察我不反對但是後續呢?不是叫你蒐證就好了事情正在發生中,好像還有開槍那些警察是不是該呼叫支援看著30幾個人在那邊打架,還有打死人竟然什麼動作都沒有?蒐證?事情過後,記者不追蹤了,案子就可以私了是嗎?
思念貼心 wrote:新興分局分局長鄭明忠...(恕刪) 警察也是人~有家人有父母的!要上也要看情況好不~都已經在火拼了~是要上去對空萌槍喔!!當然是先調派人手~看情況疏散無辜民眾!等槍戰結束在上去拉~~而且電影裡大批警力都嘛是最後才出現收拾現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