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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給愛滋病患者留點活路


froce wrote:
那你自己也知道社會大眾會有這種歧視了...
你還跑去刺青是怎樣的心態?...
怨的了別人歧視你嗎?...還是自己歡喜刺甘願受?...

說你例子舉的差是因為刺青沒人逼你不會自己跑出來...
也不會因為你父母有刺導致你出生時就有刺青...
更不會手術輸個血莫名其妙就跑出個刺青...
刺青沒有無辜的受害者...跟現在討論的情況不同......(恕刪)


那不就是被說中的! 只要聽到前半段就已經嚇死了!是有幾個人會有耐心繼續聽完下半段勒! 你自己都很矛盾了!

如果要說社會病態那太多了!

如 每年什麼資展

找一堆穿的少少的打工妹手上拿個3C產品 每個都在搶拍! 到底是在拍產品還是拍人阿!更好笑的是如果把3C產品換成檳榔 煙酒 就被說成是低俗工作! 原來穿的少少的拿3C產品 只是在工作! 換成檳榔就被說低俗 好像兩套標準勒

小拔兔 wrote:
來握手~~~~...(恕刪)


我的器官捐贈也是有勾選在健保卡註明,如果我發生意外掛掉期待我的器官可以延續他人性命,不過有一點不滿就是如果家屬不答應也是無法捐贈,那我當初是簽假的喔,這一點我有點感冒
jackual0612 wrote:
那不就是被說中的! ...(恕刪)

我也不覺得資展的show girl有什麼高尚的...
不過我可以很明白的跟你說...
吃檳榔、煙酒就是會有害群之馬...
吃完隨地亂吐、亂丟、不管周遭不抽煙的人的人的死活、喝醉給清醒的人添麻煩、酒駕...
有害群之馬當然會被歧視...
你也知道因為刺青有一部份族群就是那種會讓你被歧視的害群之馬...
那你還要去刺青是為了什麼?...
既然是你自己選擇的當然就要自己承受...
你該埋怨的是那群害群之馬...而不是害怕失去的社會大眾...

社會的價值觀就是這樣...不是我一個人說了就算了...
就算我跟你發誓說我是聖人...一點都不歧視...你會相信嗎?...

AIDS的狀況又不是這樣...
有部份的人是不自愛沒錯...那當然大家唾棄...你沒看到版上大多都是這樣說?...
但是也有無辜受害的人...
那部份的人我為何要歧視...

另外標記一般人根本就得不到消息...
又不是像台胞證上面被蓋淫蟲...
只有相關醫療人員會知道訊息...
根本就不構成歧視的問題吧?...

醫療人員本來就該知道患者的病症...才能採取適當醫療措施...
對醫療人員隱瞞病情只會讓自己和周遭更悲慘而已...
就像這起移植的事件...
有註記的話絕對不會發生這種事...也不用挖捐獻者不願曝光的問題出來給我們討論...
今天如果已經確定有哪家醫院歧視愛滋患者,各位關心愛滋患者的人講出來,
多數一般人都會挺愛滋患者的醫療權益,因為他們沒拿到自我的醫療權益,
疾病頂多只需要多一點的衛生防護,而不該歧視或拒絕。


但是
不能因為還未發生、少數、可能只是猜想的例外醫療人員,
就把所有百萬人口的醫療衛生相關人員的醫療健康權益放棄

在這種狀況下,多數人不會贊同,
因為維護大多數的醫療人員與一般人醫療健康,比起就算發生也有法可管的少數歧視案例
重要多了


而且,B肝肺結核等疾病都有公告,為何愛滋患者獨具特權?

歧視是要更改國民教育,而不是更改國民衛生規範,如果有人歧視,你貼出來,大家多數會去砲那個歧視的人,而不是患病者
皮很丘 wrote:

因亂搞得病的人,他們知道得病後有把小頭綁起來嗎?或是之後都不跟正常人性交呢?

這些人知道自己已得病還繼續在夜店找不帶套的一夜情..

那麼正常人的活路在哪裡?.(恕刪)


看到版上有許多正義發言擲地有聲,想來這些正常人根本不會在夜店找不帶套的一夜情,會做那些淫亂無恥下流的事情(附註:也請大家拒絕婚前性行為喔!)不能算是正常人,就算沒得病也是高危險群,亂搞後得病也不用同情。

所以因為亂搞得病的人怎會礙到正常人的活路呢?你如果是個潔身自愛的正常人(不嫖妓,不上夜店亂搞,不劈腿,不一夜情,單一性伴侶),又何必擔心呀?
No day but today!

ChanSP1970 wrote:
(不嫖妓,不上夜店亂搞,不劈腿,不一夜情,單一性伴侶)

又不是沒有人真的都這樣...何必說的這麼酸...

註記正常人又看不到...
是要給那些從事醫療行為的人看的...
又何必擔心AIDS病患的隱私?...
醫療人員是不能洩漏患者病歷的...

ChanSP1970 wrote:
看到版上有許多正義發...(恕刪)


那麼你又為什麼要幫這些人說話?難道你....就是嗎?

ChanSP1970 wrote:
看到版上有許多正義發...(恕刪)


這點我反駁一下,這次被移植器官的幾個受害者也是沒亂搞就中標==
老公(或女友,總之是另一伴)外遇,老婆不知情也是一例
早期捐血檢驗系統不健全
被愛滋犯罪者砍傷的受害者與警察
被強暴的受害者
因愛滋可怖通報而接觸到感染血液的醫療人員
媽是以上受害者等而母子垂直感染

以上的愛滋患者族群很無辜,也不是少數,請改一下觀念與用詞吧
froce wrote:
你也知道因為刺青有一部份族群就是那種會讓你被歧視的害群之馬...
那你還要去刺青是為了什麼?......(恕刪)


真不知道 你如何證明對方有刺青勒!難不成你千里眼嗎?

只不過引用 大部份人對刺青的看法!真不知道你在激動啥勒???我認識一個有在做刺青的人! 他告訴我 刺青被污名化


我那朋友還跟我說 上門刺青的人 如果是為了讓別人看到刺青就會害怕的這種消費者 一律趕出去
因為這是在污辱刺青

斛寄生 wrote:
你的言論如是真理當然能被大家接受,那為何又會被群起圍攻? ...(恕刪)


被群起圍攻倒不一定都是錯的, 端看他講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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