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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移除連結)議員要打球,百姓請退下!!


ORIGINAL BLUE wrote:
等一下喔 !!我本來...(恕刪)


這就是民主的代議政治+地方自治法啊!!

虧你還是個政治咖,不懂嗎?

假設今天議會通過給市議員每月加薪100萬,誰能反對?立委嗎?監察院嗎?總統嗎?這是民主+代議政治!

議會通過就是"法"除非你用"複決權"否定..不然就是要依法執行!


套句名言
辛辛苦苦才當上議員,卻得不到應有的尊重
老子火大了!!
明天就提案
不准沒有議員身份的人使用議會球場
搞不清楚?!
誰才是老大!!

皮很丘 wrote:
虧你還是個政治咖...(恕刪)


您客氣了 !

我只能在遠遠的一端遙望您的背影啊! 前輩 !

dapang10 wrote:
剛剛在FB看到的,轉...(恕刪)


好像只能用力轉來讓大家參考了~

ORIGINAL BLUE wrote:
是誰規定公共設施只有議員可以使用的 ?

議員嗎 ?(恕刪)


不想吐朝你..你還一直在那自我陶醉..鬼話連篇..

你說市議會的籃球場是[公共設施]...你是看過市議會的房屋權狀喔

不要什麼都無限上剛硬坳..

照你這樣說..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也屬公共範圍...你晚上可以去那大小便露營啊

民主國家人民是頭家是沒錯

唸過書的可以理性..不要濫情...

頭家就可以想怎樣就怎樣嗎?



dapang10 wrote:
剛剛在FB看到的,轉...(恕刪)

選舉要到了 黨工又要開始忙了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ORIGINAL BLUE wrote:
我好像有聽到 " 我是議員 ... 當我一個人打 ... 你們全部都走 .."

所以 .. 平民百姓能夠進去打球已經是"德政"了嗎?

都是議員了 ... EQ 應該好一點的 .

如我有聽錯 , 請指正 . 謝謝 !...(恕刪)


如果我解讀沒錯
他那句話是在~不然大家一起打~結果拍影片的人說 我沒說要跟你們一起打~是我們租的
之後才冒出來的
請問~當時登記借場地的議員呢???
要不要出來解釋一下~連租借體育館都變成選民服務了啊?
這個我剛剛在FB也有看到,真的是好大的官威~~~~~~~~~~~~~~~
這實在是台灣的悲哀

納稅養這種人




海斯勒 wrote:
選舉要到了 黨工又要...(恕刪)


只是以前都,現在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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