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色魚眼 wrote:
但是救護車的駕駛總該知道自己的任務吧
我說的是救護車駕駛,他明知道車上載的並非急症病患,卻開警笛,要前面讓道,這於法不合你知道嗎?
緊急醫療救護法,有規定非緊急情況,不得使用警示燈和警笛。你告訴我這算緊急狀況?
對~台灣的習俗是想要讓家人再家裡斷氣,用救護車運送我覺得無可厚非(因為我有兩個親人都是這樣子)
但是講真的,我倒是覺得警察除了擋道的,連那個救護車駕駛都要開罰,
好啦,這個就當做有待商榷行了吧
我這篇文章是希望讓大家都知道
有個公務員,開著公務車,故意擋救護車
而警方找到人卻"可能"拿他一點辦法也沒有
政府的公務車是用人民納稅的錢買的
這個開公務車擋救護車的傢伙是誰
民眾應該有知的權利吧
我也不想納稅的錢被拿去擋救護車用啊
不要模糊焦點了
讓這個人快點浮上檯面才是重點
新聞的報導害我聞到河蟹的腥味了
好臭啊
喔對了
提醒你一下
救護車也是有民間的
不一定都是公家的
(車資很貴我有叫過,嘉義跑到台北花了好幾萬)
如果你care的是社會資源
那就不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