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沙王 wrote:
鄉下社會就是這樣..
你沒遇過..就別說沒有
.....(恕刪)
以前鄉下就是這樣, 抓到小孩小偷多半當場打一打幫父母教訓一下後就放走了 ...
也沒什麼因此去報警或送交輔導感化這種事...
fisheries wrote:
7~12歲兒童與少年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頂多是保護管束.
7歲以下兒童, 不罰.
至於成年人毆打幼童,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 犯地法條可多囉...
...(恕刪)
lcn3338 wrote:
呵呵 .. 年輕人, 我們那個年代, 哪來那麼多法條 ~~
記的有次隔壁村小鬼跑來偷拔鄰居賓士車頭的三星mark, 聽說買一個要一千五吧 ..
在當時可是一筆大錢 ! 結果拔到一半被發現後眾鄰居一起幫忙追人, 追到後就是
一頓海扁(真的海扁喔! 可不是像影片中那樣作勢嚇人而已), 然後再揪到警察局..
然後警察在眾人面前再把那小鬼用藤條狠抽一頓, 才打電話叫父母來領人 ~~
這時眾鄉親才滿意的回家 ~~
懷疑以前有這種事喔 ? 回去問問家中長輩比較快啦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