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PD SWAT wrote:
老問題又來了,立法,我沒意見阿,怕的只是後面更多的紛爭。
今天五個座位上,分別坐了一個腿傷、兩個70歲、一個一歲小孩和孕婦。
問題來了,下一站上來一個85歲老人,請問誰要讓?
請不要說要其他非博愛座的乘客讓,因為前提是立法強制博愛座要讓坐喔,其他座位可不受拘束。
又下一站,一個中年乘客突然身體不適臉色發白,請問單兵如何處理?
知道問題在哪了嗎?
重點不在立法,而是要讓大家有正確的觀念(需要的人讓座,任何位子都是博愛座,但不是用欠你的態度去要人家讓座)
讓座的心甘情願,被讓座的心懷感激,不是很好?
現在沒立法都沒人讓了,起碼立法後還保障了部分「博愛座」的座位。
又博愛座位置不夠可以增設博愛座(甚至可以立法規定博愛座與普通座的保障比例),而平常就會讓座的人就算立了法還是會讓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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