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挖苦濫罵到不如大家一起想想如何治這些亂竄的飆仔小弟先提出一個想法...成立特別打擊中隊方法1--學學電影無間道派幾個較年輕的臥底混入他們常混跡的 網咖/遊藝場/網站/夜校工廠門口...取得一手情資 再一舉網起 方法2--策動窩裡反事先舉報超過20台飆車族--獎金2000超過30台飆車族--獎金3000超過50台飆車族--獎金10000...獎金來源-- 飆車族罰金 或 機車法拍所得
這一定是報紙造謠的啦,高雄人是很合善的,前幾天不是才有市場要邀請位北京姑娘全家來訪嗎...那些飆車族其實不是飆車族,只是人多一點一起出來溜車散步,所以警察才會自己走人阿如果真有暴力相信高雄的警察一定會出來保護人民的喔PS:如果是自x時報寫高雄警察無能時那才是真的高雄警察無能啦)
這個現象其實是法律面的問題。這些人被抓進警察局後會面臨到什麼樣的處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社會秩序維護法?扣駕照、罰金?會有人害怕嗎?而且不用等到明天,等從警局出來之後就能馬上加入剛剛沒被抓到的同夥,再一同繼續剛剛的行為這就是飆車族抓不完的原因,制度面根本的不完備再來,有說要出子彈錢的,也有說配的其實是玩具槍還有說丟雞爪釘就解決的這些材料錢我們都不用出,只要開搶殘打死或灑雞爪釘摔成廢後續的訴訟費用、賠償金及看護費用由大家來出的話,相信是會有警察願意做的。問題是大家出的起嗎?大家有幾個百萬?有誰會冒著丟掉工作或下半輩子的薪水都要先匯一半給別人的險,去抓一個幾小時之後就會被放掉再繼續挑釁飆車的人?更不用說還可能會被恐龍法官判去坐牢。試問有誰願意?現在的法律規範對這群人根本是無解,該立法規範的警政高層及立法委員在辦公室裡吹冷氣、上上電視日子一樣過錢還領更多,在外面流汗巡邏的員警被砲到死。新聞報導的情況是不應該,但是有誰真正想過問題的根源在哪?如果有法律規範面對這種情形,讓執法者能有所遵循,而不是做了之後還要打一卡車報告、去議會罰站或是被告面對恐龍法官,我相信飆車族會很快消失。但是現在沒有這個法律,這是誰應該要做的的事?那些忙選舉的立委還有認為飆車是交通問題的警政高層。法律的不完善才是很多社會問題的根源,如果坐在電腦前發發文打打嘴砲社會就能更好,那這裡早就是人間樂土了。立委都有服務處,警政署也有信箱,推動立法才有機會這個無解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