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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禁槍、廢除死刑、廢除體罰後的真相


M1A2 SEP V2 wrote:
資料哪裡來?就是主張...(恕刪)


你所引用的數據裡面顯示英國的謀殺犯罪率呈現一個波浪狀的趨勢,而非直線上升,在2002達到最高,之後即不斷下降,到2009年的數據甚至比1997年還低,但這中間你只說了一個變數,即1998英國全面廢止死刑。

如果是因為廢止死刑造成謀殺犯罪率上升的話,那又是什麼造成2002年之後又逐漸下降?
如果有其他的因素而導致謀殺犯罪率下降的話,那麼是不是也是因為其他的因素導致2002年前的謀殺犯罪率上升?
你的文章中根本沒有詳細論述。

你所引用的數據既非呈現一直線,則要用來說明廢止死刑導致謀殺犯罪上升,其關聯性非常薄弱,更不用說在2002年時,不單是謀殺,英國全部犯罪數都是到最高峰,這根本無法以廢止死刑來解釋這樣一個整體犯罪率上升的情況。

加菲爾 wrote:
倘若在台灣,除非其中一人是黑道份子。
不然最多就是吵架完畢拿出刀子,劈哩啪啦砍一砍,約莫死 1-2 人。
最大的可能是血流滿地,沒有死半個。

倘若在美國呢?
那最大的可能呢?拿出機槍掃射,包含圍觀或是勸架的通通倒地不起。
對空鳴槍沒死半個,那是台灣警察才會做的事情


1.
刀的殺傷力在近身條件下不比槍差. 甚至更勝之
一顆子彈不一定能確實殺死一個人
一把刀可以重複使用. 在單一目標上殺傷多刀. 或是殺傷複數對象


2.
大多數犯罪都是預謀. 有目的. 有準備. 而不是一時氣憤
即使校園槍擊也是有目的+有準備
你擔心的案例我未曾聽過

大陸的楊佳只拿刀而以,六死五傷

楊佳襲警案是2008年7月1日在上海市公安局閘北分局發生的警察遇襲導致六名警察身亡、五名警察及工作人員受傷的事件
難不成台灣要槍械合法化??
我覺得這樣不好

不如規定...
只要歹徒擁有槍械,員警就可以對歹徒開槍,不小心擊斃不必負責,當然故意擊斃還是要負責,但一切的情況都要推斷員警是不小心的

很有深度且值得廣為宣傳的一篇好文,
不管樓主理念是否有能實現,
廢除體罰及廢除死刑這兩個不切實際的政策,
政府應該調整的。

讚!

ipt193105 wrote:
難不成台灣要槍械合法...(恕刪)


如果有合法持槍防衛公民的的存在. 個人比較傾向把他想像成一種義警
只是平常有他自己的工作
甚至也可以負擔一部分屬於警察的巡邏保安任務
就看怎麼規定
-
懶懶的蟲

英國警察不是沒做事

歹徒狂殺狂搶總有一天會被抓到

一直往上飆的是槍枝暴力犯罪

他的曲線與美國禁槍的華盛頓DC一模一樣

一群人被抓去關以後數字當然會降

再不降英國老百姓就要造反了




問題是,原本穩定的治安與價值

有必要需要犧牲一票人改變嗎?

那要犧牲誰?你嗎?

美國的數字從CCW出來後就降到最低點

美國各州因為CCW的開放與否有不同的曲線

墨西哥從禁槍開始到現在治安越來越差!

你要看嗎?




還有

聽你的口氣就是挺廢死到底

但是你錯誤的認為,死刑只是跟謀殺有關,你就大錯特錯了

我告訴你,廢除死刑伴隨著邏輯是,刑罰是教育為目的

英國其他的刑罰早因這邏輯降低刑度

英國自以為高尚。結果把國家搞的一團亂。





英國廢死與與廢體罰這條件下出生的這群人

會因為天生下來的教育制度與刑罰制度不同

他這一輩子對於法制的認知就會不一樣

就像遇到前面提到的電影Harry Brown一樣,從死中二生變成18歲的人渣

還是學學Harry Brown早早腦袋給他們餵土豆比較實在

因為依照其他我看過的曲線,等到這群人放出來

數字又會往上飆,英國又會有新的一票謀殺案被害人

這樣的解釋給支持廢死還有體罰的朋友,應該比較看的懂

M1A2 SEP V2 wrote:
4/9早上8點更新:...(恕刪)


樓主發了好幾篇這樣的主題 支持你

但是台灣要開放槍枝...難度真的很高..
最近被回收的文章越來越多是怎樣= =
此樓主文的目的很明顯,就是宣揚:

廢槍+廢死+廢體罰=治安敗壞。

企圖把前三者綁在一起,利用大家對於廢死及廢體罰的反感,夾帶開放槍枝的合理性。

我的腦袋很清楚的,騙不了我的。

不要忘了,台灣本來就是管制槍枝跟有死刑的,現在要求開放槍枝才是跟廢死一樣是外來的東西。

開放槍枝=廢除死刑

開放槍枝+廢除死刑=良民枉死大增

以前只有窮兇惡極的歹徒在極端的情況下有機會殺死你,開放槍枝後,除了歹徒更容易殺死你外,另一個情緒失控的良民,精神病患,都有可能因為細故或純粹不爽而開槍打死你跟你的家人。

而你的好處呢?只得到一個可能開槍打死他的機會,及想像中藉此而來的與歹徒間的恐佈平衡。

不要忘了,情緒失控/精神異常/窮兇惡極的人是感覺不太到恐怖的。而你我可不同。

台灣允許或默許歹徒擁有槍枝,只有良民不准?大錯特錯,除了治安公務機關、軍隊及極少數特殊情況外,你知道任何一個人擁有槍枝報警絕對都會被當成重大刑案處理。

在台灣,非法擁槍絕對是極嚴重的犯法行為。

對的事就要大聲的說出來,以免被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論混淆視聽。

請支持台灣繼續管制槍枝及依法執行死刑。

M1A2 SEP V2 wrote:
4/9早上8點更新:...(恕刪)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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