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飯 wrote:和解就是你情我願不高興可以不要接受 realeric wrote:現在大家竟然同情小偷? 快停權了 wrote:偷竊有什麼好和解的 太棒了本來就是這樣不必拚老命保小偷兒子,該關就關小偷是害大家裝鐵窗的原兇,火災時怎麼辦?小偷造成社會太多負擔
yossian wrote:跟某些賣場偷竊罰50倍、100倍的來說女研究生超仁慈開板的快去批判那些賣場吧!那些才是大咖!!!! 對!!說得好!!誰叫他要偷人家的包包這種人被關剛好而已啦!老父親被坑8萬是剛好而已!沒辦法,子不教父之過。話說我的腳踏車也是經常性的失蹤.....
今天運氣好找回來 難道這樣就要輕易饒了他??要不是影帶有拍到他 嫌犯還抵死不認勒!!你家窮?! 干被害者屁事?被偷的人就有錢了?就算有錢又欠你偷了?窮還去夜店玩樂? 你它媽的騙鬼阿!!為啥總是有人被這種爛到爆的苦肉計騙到窮人也要有窮人的骨氣今天就算窮到活不下去 我相信有人寧願餓死也不會去偷東西被抓到是你活該 偷東西還有啥好說的要求賠償 一是補償 二是逞戒 10萬塊我還嫌少哩怎麼 你窮就不用賠阿?不想賠就不要偷阿!!怪人家沒同情心勒同情心亂用就變濫情了
Luke Chen wrote:偷竊錯在先,就算他被殺掉也沒什麼好值得同情的 一、我沒有說要同情小偷喔,我只是在說小偷犯錯不表示假包女對喔。二、雖然此例應當不是,但有些窮人貧病交迫而鋌而走險,被殺了也不值得同情?三、嘴砲功力不足,被砲死也是應該。
怎沒人同情女學生,窮到用假包,是怎樣該死喔?這社會價格值觀太差,有點像是辯論用假包與偷竊何罪孰大!!!!!!強姦犯如果嫌被害者機絲頭太差,可以判輕一點嗎?如果大家知道新聞記者的薪資計算方式就應該合理懷疑這新聞是有心人操作出來的,不然就是記者明顯偏頗,窮就該偷,為犯罪行為合理化,窮就該賺,被求償是活該,只是受害者處理不好,個人如果發生這件事,應該拿回自己損害部份,再求償一百萬捐款公益,沒錢喔!一萬小時公益活動,強迫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