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lovejanelong wrote:其實這一篇我本來獨立開文「討論警察用槍的題」,併什麼併?這跟衛爾康什麼關係啊?下次別人在討論康乃爾,你要把它併在衛爾康裡面嗎?? 哈哈 啊哈 說的也是但在01管理員說了算...
nokiahuang wrote:他的意思是市政府都檢查的很好,無疏失.不好的是法規,不符合時宜,應該檢討修改.而且業者不應該玩火跟我都沒關係.笑話一個 不愧是被各大媒體封為幽默大師的人口才那麼棒學起來以後在人生、職場各方面上都能受用無窮
lyr1234 wrote:哈哈 啊哈 說的也是...(恕刪) 重點是住宅區真的可以開PUB嗎?中興街那附近只要到了週末或放假前一晚,都是一堆混混和台妹聚集,整個台中市的城市品味就是被這一堆混混和台妹搞得低俗不堪的。
賣個騙啦~~什麼叫做都沒人敢收紅包~~我告訴大家吧!! 紅包怎麼收小朋友塞在酒瓶裡,就能帶著走出去了....我曾經看過舅舅賽兩百萬到紅酒酒瓶裡交給現任的一位長官吳xx.. 廢話當然是" 帶酒出去呀 "只不過酒裡不是放酒~~而是放新台幣好不好拜託~~什麼叫不貪???錢匯入xx黨外的基金會,再由基金會的人領出來給他花~~你們也太誇張了吧~~都說不敢公然收錢~~我光是看喔!! 不少人敢拿喔~~就像是"鹽程區有一塊某黨黨產",目前要規劃為商業辦公大樓用地那位長官吳XX就拿了~~放心吧~~我也不可能會說是誰的,我是眼見為憑不需要再此亂講~~燒死人~還好吧!!高官們誰會在乎???我們又有誰會在乎~在乎的還不就只是"那些罹難者家屬跟業者、肇事者而已"別鬧了~~像是衛爾康西餐廳大火64人死亡,拆掉建築物之後"必須曬太陽把靈魂淨化" 就可以換來乾淨的土地也許是幽靈船傳說~~但是我倒是覺得不可信,我目睹過921~~一片狼寂的大雅路~~倒的倒、壓死人的壓死、被鋼筋插著遺體的看到都還好~~我努力從神岡騎著機車回到台中市,那一片黑暗的大都市~~~我救了一位小孩而已"當時有位媽媽說救我小孩" 當時我還很年輕(還沒當兵)力道也沒那麼大道可以搬50公斤以上水泥石塊,努力救了她的小孩看到大體,我就順路把大體抬到馬路上...當時沾滿全身都是別人的血,我也沒覺得可怕阿....鬼來鬼去真的是夠了!!當時我以為我機車輪胎歪了、壞了,怎麼覺得歪來歪去的~~歪到想吐結果停了一下子,房子就在我面前全倒....誇張程度不是我在講的~~全倒耶,我打保齡球也沒有一次全倒過可是當時真的沒人生存,就只救了一位小朋友~~ 換成是你呢? 早就催油門加速跑掉了好不好~~盡說一些馬後炮的鳥事!!那時候看到一群人騎著機車、開著車往我旁邊呼嘯而過的同時 "你也幫幫忙說不定當時還可以多救幾個人"只剩我一人抬大體~~ 南無阿密佗佛 ~~我老爸是瘋狂打電話給我~~當時手機型號還記得是Nokia 5110~~打不通阿~~事後我爸也是開著車,後面跟著3台大貨車載米、沙拉油~~~居然有人開賓士車來領米根沙拉油耶而且還不止領一次~~誇張吧!!人阿~~盡說一些"可憐"的鳥話~~都不想想看如何避免此事再發生~~
pcpolsa wrote:大雅路...有人開賓士車來領米根沙拉油耶九二一時大雅路靠近哪兒有倒?...(恕刪) 我印象中大雅路沒有倒耶,更沒有什麼屍體插鋼筋喔。我也是台中市人,印象非常深夜。另外我記得當時台中市搖很大,所以大家都頓時體會了生命的可貴,也同時發揮了人性的光輝,我記得大多數人都是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應該沒有人會笨到開賓士轎車去領米跟沙拉油吧。總之我記得九二一是台灣的國殤日,也是台灣人民最團結的一段時期。
此事件我覺得是意外,如同遊覽車老是翻車一樣,發生才在究責,法條早明訂出來卻沒強制力被業者鑽漏洞,一場遊行後什麼都暫緩實施,這就是台灣。沒出事都沒事,出了事究責推責卸責,可憐的只有受害者與受害者家屬。自己要自求多福,罩子放亮。消防安檢,沒過會怎樣?只要沒有巨大的疏失,時限前還不是一樣過,它能有不過的道理嗎?起碼到現在為止還沒有因為消檢沒過而被敕停的。我以前也曾在公司負責過消防安檢這塊,官員們是會冥想託夢要給紅包,有接辦這方面業務的都知道。那叫規費,沒規費台灣特種行業早就被掃光了。電視上被掃的,全都是沒繳規費暗自營業的業者,而且檢舉人都是同業。許多特種行業都是有戴帽子的在背後撐腰(翁奇楠事件炒得火熱),退休的戴帽子許多也會當不正常行業的門神,這是台灣運作的潛規則,世界各國也是如此行事,所以大家別想得太天真。像美國夜店的保安很多都是警察沒上班時去兼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