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麼聞到人權團體的味道啊……道理說的落落長,可是自己卻不肯做,像是如果別人殺死你家人,你會不會原諒他之類的。別人的孩子死不完,如果他是真的是需要幫助,那我是很樂意去幫助的,做義工或是捐零錢到超商樂捐,大都是可以接受,如果沒有困難我幹嘛要幫助他?台灣人很熱情友善,這一點如果在外面工作的都很清楚,絕對不是新聞所講的那樣冷血,但利用別人達成自己無聊的目的,那意義何在?
miabo wrote:像這位美語女教師的做...(恕刪) 這裡有個不帶錢的單車環島~http://travel.libertytimes.com.tw/archie/26223/但是至少.......有憑自己的專長或勞力~~而不是覺得台灣人的付出是應該的~這個車友也有在M01出沒過的~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8&t=1028685大學生的應該是這個吧?http://www.wretch.cc/blog/songtina65/34421665
chinoevers wrote:我覺得是很有勇氣沒錯...(恕刪) 問問看各地的英雄館,討厭的是有門禁還有就是火車站前的小旅館問問看...但是要先跟老闆娘說不須電話推銷--------------------------------------------------------------------------------------真的很另人討厭的老師....
單純只是把不要臉的個性 看能發揮出什麼的結果而已還可以講這麼偉大要麼去非洲當志工 不然就是去山上靠自力生活 這才是讓人重新體驗自己生活的方法而不是靠不要臉去跟人家要東西來滿足自己需求 且還不是一個人進行 還找其他人一起 擺明只是想免費玩一趟這行為跟另一串蓋大樓的蕩酸男 有啥差別
單純只是把不要臉的個性 看能發揮出什麼的結果而已還可以講這麼偉大要麼去非洲當志工 不然就是去山上靠自力生活 這才是讓人重新體驗自己生活的方法而不是靠不要臉去跟人家要東西來滿足自己需求 且還不是一個人進行 還找其他人一起 擺明只是想免費玩一趟這行為跟另一串蓋大樓的蕩酸男 有啥差別今天他如果先天有殘缺 那大家就會令眼看待了 那才是一個要追求人生的體驗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