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 力 wrote:行人最大就算是闖紅燈撞他的車還是有錯......(恕刪) 想請教:是哪一條法律還是規定說「行人最大」?就算今天真的是「行人最大」那行人違法就沒錯嗎?撞他的車哪有錯?請舉證!別再一直以為出車禍時,錯都是大車也別一直傳達錯誤觀念!要是真有人聽信了您所謂的「行人最大」去路上橫著走、躺著過,出事您敢負責嗎?換做開車的是您,依照影片上過程,您會說是您錯行人沒錯嗎?
如果不從右邊超車....如果看到貨車煞車燈亮起,就有警覺....開車為何要體檢考照?為了要有更高的專注及敏銳的反應。行人為何可以到處亂走?斷手.斷腳.瞎子.聾子.啞巴.智障...。dangermb wrote:我覺得您還是把這棟樓...(恕刪) 影片中的情況,我遭遇過,而且我是在撞人的位置,不過我是大貨車,完全掌握前方狀況,才沒出事。
我覺得很奇怪,每次都有什麼「應注意而未注意」難道,只有撞到的需要注意,被撞的不需要注意?---沒有針對影片,希望被撞的老伯能趕快好起來對方主張應注意而未注意,我們就不能主張對方也應注意而未注意嗎?有沒有版友能回答一下的?
刑事上應該是可PASS沒問題、有如此強而有力清晰清楚的證據(OS:這個時候行車紀錄器的價值發揮到淋漓盡致)加上影片可清楚辨識第二台駕駛人自始而終毫無機會看到路人、當看到路人那短短兩三秒 那怕是身價破億的超跑也煞不住、更別提駕駛人有無反應時間了話說回來重點還是得看開庭法官的主觀意識 這就得看緣分看遇到甚麼樣的法官囉倘若沒此佐證 照台灣現行司法制度 有非常大的機可能被判過失致死還是過失傷害 還要遭受路人家屬無情的謾罵跟質疑甚至添油加醋 更別寄望警察事故處理小組能完整地還原現場 他們只會告訴你 只要你的車輛是行進移動中你也有責任歸屬但民事部分 第二台駕駛人應該還是得盡所謂道義上的責任這就是台灣特有獨有的文化 縱使千錯萬錯在對方 只要對方受傷或身亡 花錢消災絕對免不了( OS:這時就切身體會到保險的可貴 )別忘了 台灣是個情擺第一的國家 想不讓小朋友出走全身而退 簡直是不可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