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醫的觀點??
台灣缺法醫的人才、、所以從許多的角度來論診斷証明的合宜性---通常我們不會看到屍體、就下這個診斷-過勞死-因為他的就醫紀錄、身體狀況、體重、身高、遺傳、生活狀況(抽煙、喝酒、飲食)、上班時數--及解剖結果都是參考點。
2自我的管理
我在新竹上班、看到許多科技人才血壓高、血脂肪高--根本都不想治療、也不忌O---怎麼勸都不聽、我在想如果上到所謂的高時數班、會不會有什麼問題?
以前南部有一家醫學中心有一位醫師(當然上班時數高)、明知有高血壓卻不吃葯、造成中風、都是例子。
所以若身體有不適合上很忙的班、也最好轉換一個跑道、若需治療、一定要定時服葯
台灣的美食、有些太油太鹹了、還是要避免--
Skyflyer wrote:
比如製造業騙員工說是責任制不給加班費, 年初答應的分紅卻改成分批給, 這些事若員工集體抗議或是鬧到勞工局, 幾乎都會贏資方...(恕刪)
很冒昧的問... 有實際法條嗎? 有的話就太感謝了
本身是 LCD & IC 相關從業人員(暴肝工程師), 據我七八年來的經驗, 資方絕不會在年初告知年底的分紅會是多少, 分紅發放公告的當下必定會一並公告發放時間與方式, 頂多提前告知分紅計算方式而已...
至於責任制的問題, 大多取決於主管(提報加班,以補休方式補償,至於補不補的到 主管簽不簽則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而且 應徵或轉任該職務的當下, 都會事先告知計算核薪方式... 哀, 我要資方的錢,資方要我的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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