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iralee wrote:
小弟是1995年去成...(恕刪)
常常玩賭博性電玩,賭輸吃飯錢!
以前公館的電玩店,就像是大型的電子賭場,有Black Jack , Jackpot ,就是好像會掉五顆球!
下面有會轉的標數字的洞,如果完成一個斜線,就能拉到獎金.
玩Black Jack 的後遺症,就以為正統的Black Jack 黑桃a+黑桃J 是16倍!
去賭城才發現,都是 贏1.5倍
若照規矩來 wrote:
二十多年前的 Bar(小瑪莉) 分贓方式:
大老板分區派發機台,
各區負責人找店家寄放機台
機台寄放處,老闆實拿收益 1/2
各區負責人帶回 1/2 , 與大老闆對分.
即大老闆實拿全台 1/4 收益.
民國 7X 年代大老闆每月實拿 57 億.
至於大老闆如何保障各區負責人報回來的數字是正確的?
各位有興趣的話再解答.(機台有詳細紀錄)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