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法律的.. . . .崊北看不起你啦!!! 哈()!!!看看台灣法官或陳X扁,就知道水準在哪裡了阿!!!只是覺得原來"學法律的".. . . ....老的是這樣!!! 小的也是這樣!!!果然....是學風傳承阿(貪財+貪汙)
yangyuehua wrote:為何之前運鈔車掉錢有人搶著分時沒人炮轟? 為什麼? 因為對於運鈔車公司或者是銀行而言,33萬不算是沒了就不行的錢。對於這個學妹來說,沒了這12000元就不能註冊。比例原則,你有沒有搞懂啊老兄。
yangyuehua wrote:為何之前運鈔車掉錢有...(恕刪) 請問你是說這一則新聞事件嗎?http://epochtimes.com/b5/9/10/12/n2686693.htm這篇的新聞標題:保全公司:發現運鈔袋民眾 未達報酬請求權(懶的看的請直接看標題)最後他們也沒拿到阿 當然不會有人砲轟不過可以證明一件事情知法玩法果然厲害 真是世風日下 . . . . 阿
要我一定會在表揚大會上送她這三成的回饋金..........當眾多人面前謝謝這位學姐............都是合法嘛不敢來也沒關係.....這種表揚大會常常都會有人臨時有事無法出席..........但學姐你出名就好.......這是表揚不是出糗
看到新聞底下說的據悉,學姊很擔心萬一身分洩漏,必慘遭網友「人肉搜尋」,屆時後果難料,有消息透露,學姊和學妹有約定,一旦她被網友搜尋到身分,一定會向學妹索取三成賞金。事情發展到最後還在想錢.....書不知道唸到哪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