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H< wrote:
以本案為例, 苗栗地方政府的徵收 不就是口口聲聲是為了"群創公司"而為? 如果完成徵收並開始興建,
那"群創公司"將以何種價格或方式取得該地使用??
科學園區的土地是只租不售的, 租金由竹科管理局每年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相當低就是了)
承租的廠商除負擔土地租金外
還須分20年攤還竹科為該土地所花費的公共設施建設費用
另外, 竹科的公共設施維護及使用費用, 則由所有承租的廠商共同分擔
>RH< wrote:
那...消失的百分之十(10%)呢? 為何一個"中央政府發佈的正式條例公告", 仍有語焉不詳之處???
產業用地所占面積,不得低於全區土地總面積百分之六十。
社區用地所占面積,不得超過全區土地總面積百分之十。
公共設施用地所占面積,不得低於全區土地總面積百分之二十。
有的是不得低於, 有的是不得超過, 哪來的消失的10%?
>RH< wrote:
當然版上也許多大大是相當支持現今政府的做法, 但若是發生在自家身上時...又有多少人能持續己見呢?
與其"隔空喊話", 也更歡迎各位能撥空前往現場或是當這些苗栗鄉親在度北上陳情時, 大家能靠近聆聽...
當然 各位還是可以屏除那些政治人物的說法的...但多聽聽 當事者的本人遭遇...
這種因為區段徵收土地重劃, 轉手賺兩三倍的事情如果發生在我家
我高興都來不及了, 最好是多發生幾次
如果我這輩子可以遇上十次, 就算沒郭董有錢, 相信也差不了太多
當然, 我不能保證我不會為了想賺十倍跑去抗議就是了